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告

2016-02-24 09:5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9日在德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德州市环保局局长 马绍省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2.4亿元,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平均浓度较2014年分别改善22.6%、8%、2.9%,PM10基本持平;受12月份长时间、大范围严重雾霾天气影响,2015年全年PM2.5同比改善幅度减少7.8个百分点。2015年较2013年分别改善40.6%、14.8%、22.3%、13.8%。

  (一)高点定位,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了《德州市蓝天行动计划(2013-2015)》,提出空气质量比“十一五”末改善20%以上的目标。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治污责任,抓好督导落实。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下设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扬尘面源污染防治、固定源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五个工作组,由相关副市长任组长,市长担任督导考核组组长。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督导工作进展。市政府出台了《德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县市区空气质量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考核,半年一观摩。各级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前重视,工业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一是工业企业“提标治”。对重点企业实施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全市42家重点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华能电厂65万千瓦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二是中心城区“重点治”。实施主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淘汰燃煤设施67台(套),完成总任务的94%。三是城市扬尘“深入治”。对144家建筑工地、54家大型物料堆场、19家商混企业进行规范化整治。主城区86%的主干道路实行湿式机清扫,城市道路扬尘、烧烤油烟等污染问题得到较好遏制。四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全面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实施淘汰补贴政策,完成22697辆淘汰任务,共计发放补贴1.38亿元。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管理,2015年全市按期供应国四标准燃油。五是挥发性有机物“探索治”。针对底数不清、缺乏标准、缺乏技术现状,积极开展行业摸底调查。筛选确定94家不同规模企业,探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大力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库油气回收改造,完成率分别达到90%、100%和100%。六是植树造林“生态治”。实施“三年大绿化”战略,围绕路网水网植树41万亩、3000万株,绿化率达到35%。建设湿地32处,新增省级以上湿地11处,总面积20万亩。

  (三)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遵循“零容忍”的监管执法理念,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以硬措施应对硬挑战,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保驾护航。一是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认真落实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共检查企业6612家,责令停止建设45家,停产281家,限期整改330家,处罚227家。二是大力推进行刑衔接。坚持铁腕治污、铁规治污、铁面执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健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衔接机制,检察、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联合执法411次,出动执法人员1736人次,查处252家、取缔“土小”企业221家,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0件,刑事拘留75人。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出台《德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建立起市、县、乡镇(137个)、村和社区(2850个)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岗位。

  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但形势依然严峻,取得的成果还很脆弱。尤其是在冬春季节,气象条件稍有不利,空气质量很容易转变为重污染。特别是去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地区出现大范围和长时间雾霾天气,我市因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被环保部约谈,其根本原因是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能源结构不合理。我市一次能源消费中,燃煤占85%左右,比全省高13个百分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燃煤小锅炉、散煤燃烧污染还未得到控制,采暖季PM2.5浓度比非采暖季高62%。二是扬尘治理不深入。各类建设施工量大面广线长,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物料堆场等行业扬尘防治管理粗放,从源解析结果看,扬尘减排空间大。三是交通污染治理不到位。目前我市各类机动车保有量已达90万辆,中心城区为18万辆,目前每年仍以10万辆的速度持续增长。同时我市还是华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京津冀地区工业原料输送的必经地,每天过往车辆为10-12万辆,其中重型运输车占相当大比重,污染严重。四是中小企业治理不彻底。受污染治理技术和产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限制,全市中小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存在一定困难。

  各位代表,我们将本着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视问题,直面困难,勇于担当,坚定信心决心,采取断然措施,标本兼治,久久为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的拼搏意志、只争朝夕的紧迫劲头,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懈努力。

  二、2016年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6年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之年,环保部将我市纳入118座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之列。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好“压煤、抑尘、控车、挖潜、增绿”五篇文章,履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良好氛围,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同比下降10%。

  (一)把握大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两个责任。一是党政同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政治纪律、政治任务,也是工作大局、民心所向,各级党委政府对改善环境负有同等责任。要落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实施党政同责,对不能按期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纪检、组织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问责。二是一岗双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工作复杂。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分管行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凝聚合力,共同推进。

  (二)科学防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五大攻坚战。

  1、压煤。一是严控煤炭增量。科学制定推进计划,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煤炭消费总量在2012年基础上削减93万吨,2016年完成目标任务的60%以上。二是推进清洁煤利用。建立煤炭质量和市场监管体系,建立清洁煤配送体系。三是抓好供暖污染治理。采暖期前中心城区全部淘汰居民燃煤采暖锅炉,各县市区完成3家以上分布式供暖替代示范工程。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各县市区城区逐步淘汰燃煤取暖锅炉。

  2、抑尘。一是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六化要求”,防治措施做到“六个100%”。二是推进商混企业整治。对存在突出污染问题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依法处罚。三是加强渣土管理。规范渣土运输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6月底前完成渣土车密闭改造、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全面整治任务。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管理,防止产生扬尘。四是抓好道路保洁管理。全面落实湿式机扫,对扬尘污染突出路段,加大清扫和冲洗保洁频次。

  3、挖潜。一是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前完成华能德州电厂等5家企业100吨以上锅炉改造,逐步推进75吨以上锅炉的超低排放,新建燃煤机组(锅炉)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治污设施。二是全面实施中小企业达标行动。中心城区130平方公里禁燃区全面淘汰和禁止新建高污染设施,各县市区逐步淘汰和禁止新建10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三是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石化等四大行业94家企业治理。四是抓好农业源污染治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制定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综合治理计划,减少氨、恶臭气体、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五是全面取缔“土小”企业,严防死灰复燃。

  4、控车。一是严格执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排放标准。市政府关于提高机动车注册登记排放标准的通告已公示完毕,自2016年4月1日起,在我市申请注册登记的所有燃气发动机汽车、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必须达到国V标准;其他重型柴油车自2017年7月1日起必须达到国V标准。二是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三是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全市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必须全部达到国五标准,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达标油品行为。四是加强公交车尾气治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推广新能源汽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6年底前中心城区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60%以上,新能源公交车达到25%以上。

  5、增绿。加快推进林网建设,全面完成“三沿”(沿路沿河沿边)林带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对城市裸露土地、基础较差的绿化用地进行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绿地品质。着力抓好冀鲁边界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城市园林绿化和农村村镇驻地绿化,每年造林20万亩,植树2500万株,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

  (三)依法治理,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快立法。市政府决定出台《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此作为我市具备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政府规章,目前已进入调研起草阶段,3月底前完成初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国家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全省地级市制定的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规章。修编《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体系。二是自觉守法。通过环境法律的完善和执行,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环保义务,使守法常态化。三是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企业利益的不法行为,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应有处罚。

  (四)全民参与,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共治格局。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为大气污染防治贡献力量。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加强群众、媒体和政府之间的互动,保障公众对大气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做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真诚的希望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参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咬定目标,振奋精神,务实进取,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幸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表:

  

大气环境质量的指标数据

  

 

二级标准值

(微克/立方米)

主要来源

日均值

年均值

细颗粒物

PM2.5

(影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主要指标因素)

直径≤2.5微米的颗粒物。

75

35

来源复杂,分为一次源和二次源。

一次源主要有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工业烟粉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等。

二次源由大气中SO2NO2、挥发性有机物等各种化学物质经过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生成的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150

70

主要有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风蚀土壤扬尘、工业烟粉尘、燃煤烟尘等。

二氧化硫

SO2

——

150

60

主要来自固定污染源,重点包括:燃煤电厂、工业和民用燃煤锅炉,以及钢铁、水泥、化工、炼油等生产过程。小型燃煤锅炉(炉灶)也是低空SO2污染的重要来源。

二氧化氮

NO2

——

80

40

所有燃料的燃烧过程和一些工业生产工艺过程都能产生NO2。主要来源于燃煤电厂、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以及水泥生产、钢铁冶炼、等行业。

空气质量

良好率

空气质量指数≤100的天数比总天数。

——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长期和短期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德州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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