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对创业者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2016-04-25 16:42:00来源:大众网作者:

  《意见》提出,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调整担保基金代偿损失核销政策,代偿损失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年不超过担保基金规模的5%予以核销;对代偿损失金额较大,超过担保基金补偿最高限额的,由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按约定分担;无担保机构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按约定分担。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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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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