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在调动专业人员创业积极性方面有什么政策?

2016-04-25 16:58:00来源:大众网作者:

  《意见》提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鲁发〔2015〕13号),高校、科研院所应批准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新创业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收入归个人所有,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鼓励在德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创办企业的学生,所创办的企业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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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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