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居住6个月以上),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2016-07-13
  •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主要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2)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2016-07-13
  •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016-07-13
  •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201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