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民注意!不文明行为将影响单位文明称号

2017-11-09 11:56: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祁小丽

  大众网德州11月9日讯记者 祁小丽)11月8日,德州市文明办下发《关于加强对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不文明行为宣战。德州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如发现本单位一人次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行为,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三人次及以上,撤销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为加强对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根据山东省文明办工作部署,德州市文明办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作为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文明出行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向不文明行为宣战。

  《通知》指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如发现本单位一人次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行为,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三人次及以上,撤销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各级文明村镇都要求在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对未达到要求的村镇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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