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大代表王国栋: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助力乡村振兴

2020-01-09 17:32:00 来源:大众网德州·海报新闻 作者:郭颖如

  

  德州市人大代表、平原县张华镇皮条张村综合发展特色果木种植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王国栋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1月9日讯记者 郭颖如)“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各种种养大户的升级版,其经营者是最基层农民发家致富的带头人,是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的推动者。”1月9日,德州市人大代表、平原县张华镇皮条张村综合发展特色果木种植和畜禽养殖专业户王国栋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说,他现在特别关注现代农业发展中“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家庭农场有四个明显优势,分别是投入成本优势、增收竞争优势、可持续性优势、长期供给优势。”王国栋说,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7年多过去了,德州市家庭农场得到迅速发展,但是也存在缺少独立法人特征、缺少发展氛围、缺少政策支持以及缺少科技支持等问题,成为家庭农场模式推广与发展的制约因素。

  针对诸多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王国栋此次带来了“关于我市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他建议加强家庭农场的政策研究,明确家庭农场企业法人地位,探索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制定标准,明确程序,出台办法,使家庭农场逐渐形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加大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将家庭农场纳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主体相同的奖励扶持范围,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加大家庭农场的科技支持力度,相关涉农科技部门要重视家庭农场的科技推广工作,农业院校要对家庭农场的业主或从业人员的培养予以支持,以及在特色种植、养殖的技术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规范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乡村鼓励闲置农业用地向家庭农场集聚,明确土地流转管理单位,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订立农场土地流转书面合同。

  

初审编辑:翟岩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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