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不代表“年味儿” 德州公安走上街头让“禁燃”条例深入人心

2020-12-10 12:13:41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冉 骆守明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冉 通讯员 骆守明 德州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加大《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12月10上午,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举办了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展出了烟花爆竹禁放展板、张贴了《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同时,民警们走上街头热心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单,耐心解答了群众的咨询,受到了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

  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高建告诉记者,《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没有烟花爆竹一样喜庆,我一定会告诉家人朋友们好好遵守!”市民张长义听到民警的宣传后,告诉记者,通过《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不仅能解决安全问题,还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能给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条例》的规定,自实施之日起,德州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 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 运河经济开发区除赵虎镇、抬头寺镇南外环以南之外所辖区域。此次宣传活动共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初审编辑:朱学勇

责任编辑:李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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