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一次收取物业费的时限不得超过半年

2014年04月16日 15:14作者:来源:大众网

根据《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物业费预收时间应该为多久?记者与德州市物价局取得了联系。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玫瑰公馆三期向业主收取两年物业费属于违规行为,物价局也收到了群众举报,并与该物业公司进行了协商,业主们可以只交纳半年物业费。

责任编辑:黄新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

热点图片

>查看更多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