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夫妻着急补结婚证 竟是为了买房

2016-07-27 15:43:00来源:德州晚报作者:

  7月25日,在德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记者看到70岁的陈大爷和老伴拿到了补办的结婚证。“和老伴在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了,想不到这么大岁数还要来补办结婚证,和孩子们一起排队等着办证,真是有些难为情啊。”陈大爷笑着说。据了解,近几年,很多像陈大爷这样的老年人补领、补办结婚证的数量明显增多,今年1-6月份有近200对50岁以上市民补领、补办结婚证。“以前我们结婚的时候,谁也没把结婚证当回事,早就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现在我和老伴儿年纪大了,想换个低楼层的房子。但买房、卖房都需要结婚证,没有就办不了手续。”说起补领结婚证的初衷,陈大爷有些无奈。

  德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共为近200对50岁以上市民补领、补办了结婚证。这些老人补领、补办的主要原因是如今生活中需要用到结婚证的地方越来越多,前来补领、补办结婚证的老年人,多数是因为要处理房产。另外,传承遗产、子女出国、异地落户、出境旅游等手续,也是老人们重新补领结婚证的原因。

  据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冬天有一对老人来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是想把自己的房子赠予子女。两位老人结婚已几十年,虽有事实婚姻,但是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因此房屋赠予不能正常进行。后来补办了结婚证,才如愿以偿地把房子赠予子女。

  据了解,补领结婚证与补办结婚证不同,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含义也不同。虽然补办结婚登记效力可以追溯到两人同居之日(如果同居时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求),但该效力的追溯并不在结婚证上体现。补办登记发出的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如果日后当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确认该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时间;补领的结婚证则应根据结婚登记档案在“登记日期”栏填写原办理登记的日期。(记者 刘墨瑶 杨鸣宇)

  ■相关链接

  如何补领、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李超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