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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8月7日12345市民热线回复选登

2015-08-10 11:2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来电人反映:前期到德城区湖滨路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因没有证书,无法进行打印,来电人对此不解,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对何时可以办理税务登记证给予答复。   回复:接该投诉案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来电人了解具体情况。我局前期因增值税税控系统升级和新办证纳税人较多,税务登记证资源紧张,已协调市局加紧印刷。今天一早已从市局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并发放各分局办税服务场所。我局已将该情况告知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会尽快去其税源管理单位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德城区】

      1、德城区来电人反映税务登记证问题

      来电人反映:前期到德城区湖滨路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因没有证书,无法进行打印,来电人对此不解,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对何时可以办理税务登记证给予答复。

      回复:接该投诉案件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来电人了解具体情况。我局前期因增值税税控系统升级和新办证纳税人较多,税务登记证资源紧张,已协调市局加紧印刷。今天一早已从市局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件并发放各分局办税服务场所。我局已将该情况告知来电人,来电人表示会尽快去其税源管理单位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德城区来电人反映供水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城区天衢街道祝辛庄村的村民反映:本村使用自来水公司自来水,现已停水一个月之久,非常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遂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恢复村民正常用水。

      回复:经核实:此处为总表用户,接到承办单前供水总公司工作人员已前往现场,与村内书记共同查看,拆表后表前管网压力正常,说明供水总公司供水正常。已向用户详细说明:根据《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和《城市供用水合同》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总水表以外产权属于城市供水部门,表内属于用水人。已告知用户如再出现此情况可与村内书记协商解决,用户表示满意。

      3、德城区来电人反映公积金问题

      来电人反映:欲办理公积金贷款,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要求提供夫妻双方购房地、单位地、及户口所在地无房证明,来电人表示丈夫现在北京工作,因不是北京户籍,当地部门不予提供无房证明,对此表示不满,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明确告知该情况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回复:因为根据贷款条件,需要开具工作地的房屋证明。经过了解,北京等大城市对购房条件有严格要求。没有办法开具。这样我们要求借款人写出承诺书就可以了。经与来电人联系,来电人准备过来办理。

      4、德城区来电人反映修复道路问题 通力路塌陷路面将得到修复

      来电反映:前期燃气公司在通力路该小区附近修建管道,但此道路至今未回填完毕,影响周边居民正常通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协调,尽快落实此道路维修问题。

      回复:工程管理部经理接12345热线后立即与该小区居民张先生联系并沟通。前期我公司在通力路该小区附近修建管道,并及时恢复路面,但因近日连续阴雨,导致恢复路面塌陷,现已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对塌陷路面进行修复。用户表示理解。

      【经济技术开发区】

      1、经济开发区来电人反映拖欠工资问题

      来电人反映:中澳集团员工自2015年3月至今未发放工资,联系集团一直不予处理,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予以协调尽快发放工资。

      回复:2015年8月10日9点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取得联系,经理表示这几天会尽快给工人发放工资,我单位告诉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法律不允许拖欠职工工资,经理表示同意。

      【乐陵市】

      1、乐陵市来电人反映收费问题

      来电人反映收费问题:现村委会收取村民黄河水费36元/亩,环卫费22元/亩,村民对此表示不理解。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核实,协调合理收费。

      回复:调查,来电人反映缴纳的费用分别是36元的黄河水费,22元的环境卫生费。农业水费为经营性收费,是供水单位通过水利工程设施向农业生产供水、从而向受益者收取的费用,是补偿供水成本、维持工程运行的必需费用。黄河水费的征收标准是经过德州市水务局、减负办审批的,乐陵市按照审批的征收方案,对农户的标准是12元/亩次,全年共灌溉3次,总计36元/亩。卫生费是我镇按照乐乡村文明发〔2014〕1号文件关于收取乐陵市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费的实施意见进行收取的卫生保洁费,是严格按照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分配到村的。因我镇外出人口较多,很多农户的耕地转包或转让给邻居或亲朋,约定由种地方承担转包方人口的各项费用,结合大李村实际按每亩地20元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并不超出上级规定的标准。

      以上费用大李村都是按照标准收取的,属于合理收费。

      2、乐陵市来电人反映小麦直补问题

      来电人反映:其2015年共16亩种植小麦,且全部上报村委会,但村委会未给予其上报,导致未领取小麦直补款,来电人对此不满。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协调,针对村委会未上报小麦直补问题给予合理处理。

      回复:经查,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关于小麦直补面积上报程序的规定,上报过程中采取村民自报,村委会核实的方式。来电人需前往村委会上报,填写自报单。经咨询村委会,核对原始数据表格,查实来电人没有按照正规程序前往村委会上报小麦直补面积,其数据未录入,所以来电人没有小麦补贴款。村委会已于来电人联系,正在统计此类问题,以便于统一补发,来电人表示理解。

      3、乐陵市来电人反映道路问题

      来电人反映:在乐陵市南苑小区与中泰新城小区之间的道路,前期已对该道路进行维修,未维修完好,现已停止施工,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来电人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尽快给予维修道路。

      回复:经调查了解:按照施工工序要求,目前省道247正在水稳养生期间,并非停工,待养生期满后,立即实施下一道工序,保障按时竣工通车。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庆云县】

      1、庆云县来电人反映维修桥梁问题

      来电人反映:本村西首有一处桥梁,是通往耕地内的必经之路,现桥梁损坏严重,村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已多次向镇政府反馈但一直未进行维修,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给予维修桥梁。

      回复:经调查,来电人反映问题属实。中丁乡前段村村西确实有一座桥梁,由于大雨的冲刷,桥面断裂,现在处于危桥状态,导致村民无法通过桥梁进入耕地作业。中丁乡政府已经上报县农业开发办,由于现在在雨季时节,不利于施工,预计在今年年底将会对该危桥进行实施规划重新维修。来电人对此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2、庆云县来电人反映水井问题

      来电人反映:村内因修建体育广场,将村民集资修建的自来水井修在广场内,每次下雨积水都流到井内,现村民欲在水井周围修建一块围墙,村支书阻止不让修建。望主管部门核实给予处理。

      回复:经调查,由于村内土地资源有限,经过统筹规划坊子村村委会决定在村南集体土地上修建文体活动广场,为保障广场平整无法按来电人意见修建围墙,经协商村委会计划用水泥板密封井口,附近再做好排水设施以避免积水倒灌,来电人表示满意。

      3、庆云县来电人反映河道堵塞问题

      来电人反映:本村的东侧河道堵塞,一直无人清理,在雨天积水严重,给村民生活带来不便。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尽快疏通河道。

      回复:经调查,1、南周村目前积水已顺利排出。2、我镇目前已协调村委会,在汛期结束后,启动村内一事一议,维修整改村内排水管道。

      【宁津县】

      1、宁津县来电人反映倾倒垃圾问题

      来电人反映:宁津县大柳镇郑庄村村东通往商业街处的河道,有些村民经常向此倾倒垃圾,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来电人表示居民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给予清理垃圾,并制止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

      回复:经大柳镇政府调查,根据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大柳镇政府已与郑庄村委会取得联系,村委会正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调查属实后,将对这一行为进行制止,望来电人耐心等待。

      2、宁津县来电人反映道路维修问题

      来电人反映:249省道宁津县长官镇路段,此路段出现多处塌陷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协调,尽快落实此道路维修问题。

      回复:经公路局调查,该承办单反映的路段隶属于我局管辖的省道249线,由于近期大雨天气导致路面坑洼泥泞出行困难,我局已派人进行临时整修填补,对于此处路面破损严重问题,我局已经上报市局且市财政局已批复,已经进入前期准备阶段,预计明年动工大修。

      3、宁津县来电人反映违章建筑问题

      来电人反映:有村民在村北路西位置修建房屋,但该位置土地为可耕地,修建房屋属于违建。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制止该违建行为。

      回复:经国土局调查房子主体已修完,地类为一般耕地。我局已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4、宁津县来电人反映分配耕地问题

      来电人反映:自家总共6口人,但只有3口人享有耕地,咨询村委会,至今未得到解决,对此十分不满。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协调尽快给予分配耕地。

      回复:经津城办调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耕地。土地承包30年不动,即199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如确因人地矛盾进行小调整,必须经过全体村民三分之二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津城办和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调整。根据东雒村的实际,村委会将按规定程序准备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土地调整问题,届时给村民一个答复。

      【运河经济开发区】

      1、运河经济开发区来电人反映奶质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一家奶制品厂到小区做活动,来电人定制了奶,但是8月3日下午送的纯奶是苦的,联系客服和送奶人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此不满,针对此事拿出解决方案,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协调处理。

      回复:我局执法人员赶到送奶点进行调解,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送奶点为来电人更换奶的品种,并且加送一个月的奶,并且买了水果上门道歉,来电人对我们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2、运河经济开发区来电人反映菜市场收费的问题

      李女士反映:去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黑马市场批发蔬菜,来电人骑着三轮车进入市场,需要缴纳2元的不明费用。对此不解,咨询该收费是否合理,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答复处理。

      回复:经调查了解,黑马市场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管理费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为,应由双方进行协商。我们已责令市场管理办公室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平原县】

      1、平原县来电人反映学校的问题

      来电人反应:该村村东有一座中心小学,于2010年开始盖建,但至今没有盖建完成,来电人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对该学校什么时候盖建完成给予解答。

      回复:该村民反映的是我县实验小学新校建设问题,该学校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验收,9月1日,新生即可入学。

      2、、平原县来电人反映农机挂牌问题

      来电人反映:2014年,在平原县购买的玉米联合收割机,2015年7月份到平原县农机局办理的挂牌手续,缴费800元,由于当时未进行办理只缴纳的费用,8月4日,再次办理时,因没有缴费单据工作人员让再次缴费,来电人对此认为不合理。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合理答复。

      回复:其反映说因没有交费单据,工作人员要求再次缴费问题。来电人到监理站业务大厅办理挂牌手续和农机培训学校办理驾驶员培训手续必须提供缴费单据才能办理,其虽然交了费用,但不能提供缴费单据,又没有说明其费用已缴纳,(交费在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误以为其没有缴纳,因此才让其先去缴费,再办理相关手续,绝对不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只要其提供缴费单据,就可以顺利办理挂牌和培训报名手续。

      【齐河县】

      1、齐河县来电人反映出租车问题

      来电反映:1、2015年8月5日下午在齐河县欧乐堡乘坐出租车,到迎宾广场,该出租车未打表行驶,并收取5元/人费用,并且行驶期间拼客,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针对该出租车加强管理。2、8月5日在齐河县迎宾广场到欧乐堡,行驶期间司机未打表,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针对该出租车加强管理。

      回复:经查:当天,来电人首先从迎宾广场坐车到泉城欧乐堡景区,然后又从泉城欧乐堡景区坐车回到迎宾广场。在来电人前往欧乐堡时,因欧乐堡位于齐河与济南的交界处,距离县城很远,且回来时基本不可能再有回程旅客坐车,故当班司机于来电人协商后商定了价格。后来电人从欧乐堡回应迎宾广场,当班司机收取来电人及另外一位乘客各5元费用后将其拉回。经测算,欧乐堡景区距离迎宾广场约20公里左右,正常打表费用在30多元。去程司机收取来电人40元,回城司机收取其两人共10元。针对司机的行为,目前交运局执法人员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规经营行为并对该车驾驶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已通知该车所属的公司,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学习教育的处理。下一步交运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车市场的执法力度,切实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等违规运营行为,维护我县出租车市场的良好运行秩序。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德州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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