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4-2778800

通讯员qq群:144738782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创城简报

德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十期

2014-05-14 10:1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通过开展以“创建新品牌、打造新亮点”为主题的五项竞赛活动,发挥品牌带动效应,着力提高城市公交服务品质,强化客运出租行业管理,提升客运车站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城工作突出品牌创建带动效应

      

      

      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通过开展以“创建新品牌、打造新亮点”为主题的五项竞赛活动,发挥品牌带动效应,着力提高城市公交服务品质,强化客运出租行业管理,提升客运车站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提高城市公交服务品质。一是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投资4000余万元,新增公交车106辆,建设公交候车亭70处,推广应用公交电子站牌,方便百姓出行。二是合理布局公交站点。对照创城指标及我市公交站点实际分布情况,城区新增公交站点40处,新增、调整线路9条,不断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三是改善公交整体风貌。对车容车貌、公交站牌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修理完善破损的站牌、车体广告和车厢内外标识,更换车厢座椅520套,车厢设置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等专用座椅,300余部运营车辆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创城信息,在候车亭和车体上发布“创城”公益广告500余幅。四是提升服务引导水平。进一步规范员工着装和文明用语,更新文明乘车用语、笑脸等各种标识130余幅,利用车载扩音器宣传引导市民文明乘车。开展创建“情满车厢”品牌、“ 最美公交人评选”等主题活动,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交38路线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

      

      二、强化客运出租行业管理。一是营造浓厚创城氛围。在市区2405辆客运出租汽车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创城宣传口号,组织出租车公司制作板报12块,号召出租车司机强化主人翁意识,为创城争光添彩。二是强化出租从业人员培训。按照创城任务和目标要求,对市区近4000余名客运出租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培训,发放了《致广大客运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动员出租车驾驶员严格执行“十统一”和“六规范”规定,争作文明的使者。三是严查违规违章行为。重拳整治高铁东站、汽车站等区域违规经营行为,妥善解决残疾人黑出租问题,共查处违规经营出租车560辆次、黑出租428辆次,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强化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完善行业诚信体系,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今年2月份,德州市出租汽车公司被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授予全省“十佳文明出租汽车企业”荣誉称号。

      

      三、提升客运车站服务水平。一是提升长途汽车站设施水平。投资1.5亿元,按国家一级客运站标准建成德州汽车综合客运中心,候车座椅、卫生间、各种标志标识同步投入使用,设置了残疾人通道、残疾人专用售票窗口等无障碍设施。二是规范客运经营。加大客运市场管理力度,选取4条快客线路作为样板,推行精细化、温馨化、人本化服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今年德州汽车总站被授予全省“十佳文明客运站”荣誉称号。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高崇敏)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3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