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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3月14日12345热线回复选登

2014-03-17 09:37:00 作者:满志旺 来源:大众网
3月10日—3月14日12345热线回复选登

      【德城区】

      

      1、德城区来电人反映违章问题

      岳先生反映:2012年10月20日车辆在济德高速德州段因超速行驶被拍照,现该违章一直未处理,来电人表示本人车辆为北京现代,违章车辆车型为捷达,该违章并非本人车辆违章,来电人对此表示不解,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给予协调尽快消除违章记录。

      回复:接承办单后立即响应,我大队接到岳先生反映情况后,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岳先生取得联系。因该违法车辆是套用岳先生车辆号牌,由于工作疏忽,工作人员没有比对车型,造成了上传信息错误,给岳先生造成的不便,我大队民警在电话中,表示了深感歉意,并得到了岳先生的谅解。

      

      2、德城区来电人反映车辆违章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州市德城区东方红路桥下,已安装信号灯,但是很多车辆违章,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望主管部门核实给予制止、安装摄像头。

      回复:感谢来电人的建议,关于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我支队及时根据新建道路及市民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定期整理统计,在采纳各方意见后,形成建议报告后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统一进行规划。另,我们将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及时通知各辖区大队民警,加强巡逻密度,最大限度维护该路口车辆有序通行,3月10日上午9:34分与来电人取得联系,来电人表示理解满意。

      

      3、德城区来电人反映车辆违章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州市德城区东方红路桥下,已安装信号灯,但是很多车辆违章,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望主管部门核实给予制止、安装摄像头。

      部门回复:关于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我支队及时根据新建道路及市民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定期整理统计,在采纳各方意见后,形成建议报告后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统一进行规划。另,我们将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及时通知各辖区大队民警,加强巡逻密度,最大限度维护该路口车辆有序通行,3月10日上午9:34分与来电人取得联系,来电人表示理解满意。

      

      4、德城区来电人反映维修变压器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城区黄河涯镇前李庄村六组村民反映,本组的灌溉用电变压器自一个月前出现故障无法使用,至今未维修,致使村民无法灌溉农田。望相关部门核实协调尽快维修变压器,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部门回复:经现场核实,该变压器产权属于前李社区资产。因该变压器是老式高耗能,并超负荷运行,造成变压器烧坏,夏庄线线路速断跳闸。已通知该用户(前李社区)更换变压器,并经有资质的单位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

      

      5、德城区来电人反映电梯损耗费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反映:小区物业要求业主缴纳装修期间的电梯损耗费200元。对此不解,遂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物业收取电梯耗损费是否有额度限制给予答复。

      部门回复: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德州市住宅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尚未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在装修期间使用电梯是经发生费用的,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电梯使用费属合理收费。

      

      【平原】

      1、平原来电人反映残联局问题

      平原县张华镇刘悦村村民来电反映:女儿刘淑霞属于一级残疾人,前期在平原县残联局办理的残疾证,现女儿已嫁到禹城市房寺镇楼子王村,预想办理低保,民政局告知需要残疾人鉴定证明,但平原县残联局不予出示,来电人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核实调查,要求尽快给予出示证明。

      县残联回复:接到市民热线承办单后,我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分管负责人对咨询人反映残疾人证明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刘女士,女,于2009年在我单位办理了残疾证。反映人为刘女士父亲,此人来我单位反映刘女士因户口迁移至禹城市房寺镇,需我单位开具残疾人鉴定证明。因在我单位办理残疾证只有县级医院评定表做为残疾人档案储存,市、县、乡镇残联各存档一份,所以不能出具相关的鉴定证明。经与反映人解释和进一步沟通,现我单位已为其办理了残疾人档案迁移相关手续,残疾人需带迁移手续到禹城市残联进行变更受理业务。此事已向当事人解释,此人表示满意。

      

      2、平原来电人反映工厂问题

      来电人反映:其为平原县化肥厂职工,该厂需要购买办公用品时,直接扣除职工工资,职工对此表示不满。来电人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制止工厂扣除职工工资。

      县人社局回复:收到承办单后,因来电人没有联系方式,无法了解相关情况。建议来电人留下详细联系地址和方式,便于我们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来电人也可以直接与人社局取得联系,便于人社局进行详细调查。

      

      3、平原县来电人反映评估费问题

      来电人反映:自己前期在平原县丽水豪庭小区购买一套房屋,于2014年1月份向售楼处缴纳2000元的评估费,因自己无法办理房贷,需父母帮助办理房贷,但平原县房管局告知需再次缴纳一次评估费,特咨询此情况是否合理,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给予答复。

      部门回复:来电人反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换名,需按业务类别收取评估费的情况属实。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按照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经备案,不允许撤换合同。经调查核实,该商品房是因来电人在银行有不良记录而无法贷款,且无恶意炒房的意图,我中心以“房管为民、情系万家”为服务宗旨,同意其更改为父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再收取任何因变更而产生的评估费用。

      

      【宁津】

      1、宁津来电人反映拖欠工资问题

      宁津县大曹镇大赵中学教师反映:其是2013年宁津县新聘任的教师,8月份至今全县新聘任教师的工资一直未予以发放,曾多次咨询,但部门一直推脱,影响正常生活。来电人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尽快予以发放工资。

      回复:经调查,编委信已由县领导批复完毕,工资套取问题现已转至其乡镇财政所进行工资套取,待套取完毕后报县财政,近期发放。

      

      2、宁津来电人反映法院问题

      张先生反应:因打架赔偿事件到宁津县法院起诉,法院于2012年受理立案,但至今以找不到人为由没有开庭审理。希望主管部门调查,要求法院尽快处理案件。

      回复:经县法院调查,张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案件情况是:原告张先生诉被告苑某、王某、曲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于2012年12月24日立案 ,经过开庭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到庭,其中两被告赔偿了原告损失,此赔偿款已由原告代理人在法院领取后交付原告的父亲,其中一被告因下落不明原告撤回起诉,未赔偿损失的两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故依法缺席审理,本院已经于2013年4月3日下达(2012)宁民初字第1224号民事判决书并及时送达后结案。(另,法院在接到转办单后,经查询没有“张某”案件,即电话联系了本人。已确认原告张先生的父亲已收到其中两被告的赔偿款,另外两被告的判决已生效,需要原告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现原告已联系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强制执行手续。同时对因不了解案件情况而造成误解表示歉意。)

      

      3、宁津来电人反映拖欠工资问题

      来电人反映:前期在宁津县汽车站东的永和豆浆上班,属寒假工,在此工作了20多天,但是饭店拖欠20天的工资没有兑现,总计600余元,来电人对此不满,要求协调尽快发放工资。望主管部门核实帮助解决。

      回复:经劳动局调查,来电人付新悦系济南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寒假期间在宁津县永和豆浆店打工20天后返校,打工报酬没有兑现。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来电人付新悦与永和豆浆店之间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已告知来电人付新悦应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4、宁津来电人反映低保问题

      来电人反映:刘先生随母亲改嫁到宁津县长官镇西吉杨村,之后母亲去世后继父又结婚了,现自己在外居住,患有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现已向村委会申请低保,但村内至今未予以办理。刘先生现要求尽快为其办理低保。望主管单位调查核实,予以协调处理。

      回复:经长官镇政府调查,通过去该村走访,该同志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刘先生39岁,身强力壮但不劳动,父亲家庭条件不错,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

      

      5、宁津县来电人反映车辆罚款问题

      来电人反映:2013年4月7日自驾车辆(车牌号:冀EWL366)在德州市宁津县,因拉运销售货物,被宁津县交通稽查罚款3000元,来电人对此不满。望主管部门核实是否符合规定。

      部门回复:经交通局调查,2013年4月7日马华涛驾驶冀EWL366货车运输货物,行驶至宁津县城区内,交通局交通运输监察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提供不出《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该车为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处以3千元—1万元的罚款(当时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执法现场进行录像)因此,该处罚合理有效。目前,该案已过了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期限,交通局已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向当事人说明了情况,当事人已明白。

      

      6、宁津县来电人反映电业局问题

      来电反映:2014年3月份自家种植的树木,被电业局破坏,电业局工作人员告知树木离高压线较近,所以需要砍伐,来电人要求给予发放补偿款。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给予处理。

      部门回复:经供电公司调查,根据电力法电力线路两边15米内严禁种植树木,因线路架设在先,按照规定对线路架设以前种植的树木进行赔偿,线路架设后种植的树木不进行赔偿。

      

      7、宁津来电人反映医疗费用问题

      来电人反映:2月28日下午,来电人跟随德州市德建建筑公司负责建设夏津县汽车站西侧的世纪城小区,工作中手指被切伤,遂入住夏津县人民医院治疗,已经花费7000余元医疗费用,但单位未予支付医疗费用,现已经终止治疗,来电人对此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协调尽快支付医疗费用。

      部门回复: 经了解,来电人工作时受伤,所在单位和其本人尚未申请工伤认定。来电人应先到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经确认为工伤后,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等工伤待遇。

      

      8、宁津来电人反映退伍军人补助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反映:自己的丈夫张世德是城镇户籍的退伍军人,每年过年都会发放300元左右的补助,但是2014年没有发放。来电人要求作出合理解释,并尽快发放补助,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予以处理。

      部门回复:经民政局调查,来电人所反映的这笔救助是针对优抚对象发放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并不是每年春节都必定发放的一笔固定补助,每年是否发放都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来执行,今年并未接到上级要求发放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补助的通知,所以今年所有的优抚对象都没有春节补助。

      

      【乐陵】

      1、乐陵来电人反映优抚报销问题

      南先生反映:3月5日上午9:30,父亲在乐陵市黄夹镇田庄卫生院拿药时,工作人员告知因不是2014年的优抚卡,无法报销。但咨询民政局得知是因系统故障导致,遂对卫生院人员的答复感到不解。现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协调尽快给予报销。

      卫生局回复:经核实,因民政局系统故障造成优抚卡不能正常报销使用,现系统已修复完毕,来电人可到黄夹卫生院购买药品办理报销。现已安排工作人员于3月6日14:00通过电话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并做了详细解释,对此,来电人表示满意。

      

      2、乐陵来电人反映补办结婚证问题

      张女士反映:自己的原籍是乐陵市西段乡张铁锤村,后被无故注销,于2001年重新在丈夫户籍地(乐陵市胡家街道胡家村)补办的户口。现欲补办结婚证,但因户口补录过,导致原身份证号已变更,和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不符,需提供原籍的身份证明才可补办。但西段乡户籍科告知需提供原身份证,而补录户口时原身份证已被胡家街道回收,无法提供。特咨询此情况下如何办理补办结婚证,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给予明确答复。

      民政局回复:已给投诉人办理了结婚证。回复来电人,表示满意,来电人称已办理结婚证,有录音为证。

      

      3、乐陵来电人反映噪音扰民问题

      来电人反映:小区门口南侧有家大型的汽修厂,该汽修厂每天晚上0:00一直在修车,产生的噪音非常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来电人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核实调查,要求制止噪音。

      部门回复:接到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后,经过实地调查,城管局执法大队对该汽修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修理厂采取措施降低修车音量,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

      

      4、乐陵来电人反映空气污染问题

      来电人反映:乐陵市郑店镇德惠河高家村附近有三家炼油厂,晚上生产时经常排放大量有毒气体,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存在很大隐患,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现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对此采取措施。

      部门回复:接到来电人的信访案件,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发现有两家炼油作坊生产一家未生产。执法人员对生产中的炼油作坊下达了停产通知,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通过环保局实地勘察,该作坊应该属于小作坊,规模小,隐蔽性强,环保局执法有难度。目前,环保局已采取停产措施。这些小作坊都是偷偷生产,环保局需要依法取证才能采取措施,往往检查时小作坊没有在生产。我办也建议来电人耐心观察,一旦发现生产应立刻取证及时向环保局举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临邑】

      1、临邑县来电人反映供暖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前期供暖费用缴纳到物业,但3月3日停暖,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望相关部门核实协调尽快恢复供暖,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部门回复:经德平镇调查核实,由于近期该社区供暖机组出现故障,物业不得不暂时停止供暖。但是目前工作人员正在抓紧对设备进行维修,预计近期就可以恢复正常供暖。对来电人生活造成的不便,在此,也深表歉意。

      

      【武城】

      1、武城县来电人反映水污染问题

      来电人反映:武城县生平广场青龙河,河水污染严重,据来电人提供很多小区地暖井水排放导致,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存在很大隐患,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现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对此采取措施。

      部门回复:经查,来电人反映基本属实。

      1.城区污水管网正在改造,施工期间造成了部分污水管道通水不畅,部分杂城区生活污水无法通过城区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青龙河汇入赵庄沟向北流入六六河,向南倒灌进入堤下旧城河等我县境内主要河流,致使河流水质发生变化。

      2.目前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土管局、建委、城管、水利局、环保局五个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采取强有力措施,齐抓共管,明确责任,出台相关政策。届时,将会大大降低城区污水对我县境内河流污染的现状。

      3.为确保沿线群众及时灌溉,水利局近日正在进行调引黄河水,利用黄河水冲刷、稀释河道内污水,目前旧城河大部分河段水质已经明显改善。

      

      【陵县】

      1、陵县来电人反映环境卫生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州市陵县陵州路,环境卫生较差,无人清理,给居民生活、通行带来不便,来电人对此不满。望主管部门核实给予及时清理。

      部门回复:(1)陵州路路段现有工人26人,正常班工人23人,中午值班工人3人。正常班的工人工作时间是每天早6点—11:00,下午1:30分—5点,中午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是11:00:—1:30分。

      (2)保洁方式为机扫和人工普扫相结合。有扫路车2部,每天凌晨2点开始对陵州路进行机扫一遍,6点前结束,每天对陵州路的护栏下进行机扫(此项现在不定时,有时机扫2—3遍,因现在施工工地多,拉土、拉沙石料的多,护栏下容易存杂物)。有洒水车2部,每周洒水两次,3月1日—9日已经对陵州路的大理石面及路沿石进行了一遍全部清洗。

      (3)对陵州路的护栏每月定期擦拭2遍,2月底—3月12日前已全部擦拭清理一遍。

      来电人反映的该路段“无人清理”问题不属实。近期陵州路沿线各工地相继开工,路面偶有泥土或砂石料撒漏情况,给市民造成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城管局执法大队已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了检查通报,加强巡查,并合理调配保洁工人,确保该路段环境卫生良好。

      

      2、陵县来电人反映净化水源问题

      来电人反映:宋家社区将供暖水排放到该村的河道内,河道内的黄河水被污染,现正值小麦灌溉期,村民无法灌溉小麦。来电人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给予净化水源。

      部门回复:经调查核实,我镇接到来电人反映情况后高度重视,并安排管区书记实地查看情况。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完全属实,根据科学鉴定,地暖水不含有致植物的有害物质,水排除后经过晾晒和氧化,不会导致麦苗死亡,镇政府非常理解村民的心情,目前正在准备开挖一条沟渠进行排水,但因占地等问题正在协商中。

      

      【运河经济开发区】  

      1、运河经济开发区来电人反映维修棚子问题

      来电人反映:该小区的地下室低于地平面,地下室入口的棚子已损坏,遇雨季时,雨水倒灌到地下室内,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来电人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尽快给予维修棚子。

      部门回复:经了解,该楼道共用一个棚子属于公用设施设备并且已经出保修期,应当由相关受益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我单位已经向来电人解释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有关法律法规,来电人理解,并表示会主动联系有关业主,做好共同承担费用的工作。(整理记者 满志旺)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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