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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8 09:1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来电人侯先生反映:自家已在2014年12月底向有线部门缴纳132元有线收视费用,现小区内进行数字电视整转,家中并未参加,联系有线部门退费被拒绝,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协调部门尽快给予办理退费。

      1、宁津县来电人反映退费问题

      来电人侯先生反映:自家已在2014年12月底向有线部门缴纳132元有线收视费用,现小区内进行数字电视整转,家中并未参加,联系有线部门退费被拒绝,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协调部门尽快给予办理退费。

      部门回复:经电视台调查,现在宁津县城区正在进行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对于不更换数字电视业务的用户,将在整转完成后,集中办理退费手续,届时将会在电视上予以公布,请用户耐心等待。

      2、宁津县来电人反映工资补贴问题

      来电人反映:父亲1962年因精简下放离开宁津县煤建公司(现隶属于物资局,)从1962年至今,宁津县煤建公司每月给予本人发放20元精简下放的工资补贴,来电人表示根据国家文件的要求1993年至1999年每月应该领取50元,1999年至2006年每月应该领取100元,2007至2009年每月应该领取200元,2010年至2013年每月应该领取320元,2013年7月至今每月应该领取420元,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予以协调按照国家规定补发历年工资补贴。

      部门回复:经物资集团调查,原燃料公司为独立法人公司,已于2005年破产,原资产已有由国资局拍卖,拍卖所得资金为40—50人员缴纳了养老金,40—50人员已剥离人社局。该同志因其他原因在物资集团每月领取20元补助金,物资集团为特困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所有资金已难以发放在职员工的工资,并已欠13月养老金。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已给该同志自2014年起由每月20元涨至每月100元。待公司收入好转或由县处置资产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3、乐陵市来电人反映垃圾箱问题

      来电人反映:本村垃圾箱一直放置在村委会,上级部门检查时才放置在路边,工作人员走后随即将垃圾箱收回,且直接将垃圾箱内垃圾堆放在路边。村民对此表示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建议将垃圾箱长期放置在路边,方便村民生活。

      部门回复:????1,经核实,小宋村工作人员是重新安置了垃圾箱摆放的位置并未将垃圾箱收回村委会。2,已责成小宋村村委会安排工作人员在村内查看,对村内街道两侧残留的垃圾及时清理。以保证村内环境整洁。

      4、平原县来电人反映档案问题

      来电人李先生反映:妻子段女士曾在平原县供销社工作,实际年龄是50岁,单位填写职工档案年龄为47岁,现无法办理退休,携带相关原始证件去当地劳动局办理退休,现无法办理,来电人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给予无法办理的合理解释。

      部门回复:来电人已到经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来电人表示结果满意。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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