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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14:28:00 作者: 来源:德州晚报
来电人反映:德城区东方红路与堤口街交叉口处信号灯处并未安装监控设施,导致附近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对市民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建议安装监控设施。

      【德城区】

      1、德城区来电人反映监控设施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城区东方红路与堤口街交叉口处信号灯处并未安装监控设施,导致附近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对市民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建议安装监控设施。

      回复:接承办单后立即响应,感谢来电人的建议,关于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我支队及时根据新建道路及市民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定期整理统计,在采纳各方意见后,形成建议报告后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统一进行规划。另,我们将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及时通知辖区大队民警,加强巡逻密度,最大限辆有序通行。

      2、德城区来电人反映道路停车线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城区解放北路与盛园路交叉口西侧路口,一直没有给予规划停车线,担心造成违章,希望主管部门核实后给予规划停车线。

      回复:接承办单后立即响应,德城区解放北路与盛园路交叉口西侧路口,一直没有给予规划停车线,担心造成违章,希望主管部门核实后给予规划停车线。该路段路段不宜设置停车线,请来电人理解。

      3、德城区来电人咨询黄标车罚款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自己2014年7月购买绿标车,并且贴有标识,但2015年1月5日10点18分时在天衢东路与中敖大道交叉口被交警拦截,以黄标闯禁行为由进行罚款,来电人表示十分不满,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对交警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

      部门回复:接承办单后立即响应,已和来电人取得联系,来电人当时驾驶的车辆是黄牌车,而且行驶至天衢东路与崇德五大道,此路段是禁行区域,来电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罚款教育,经解释,来电人表示理解,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经济开发区】

      1、经济开发区来电人反应有线电视信号问题

      来电人反映:自12月底开始,自家有线信号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观看。多次进行报销,一直未彻底解决。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及时协调处理。

      部门回复:因系统故障导致信号出现问题,已联系相关负责人于5日下午刷新系统,用户表示现在信号正常,告知用户有线信号有问题及时联系96123,用户表示满意。

      【运河经济开发区】

      1、运河经济开发区来电人反映房产证问题

      运河经济开发区港一馨园小区1#1单元602栾先生反映:小区于2010年交房,2014年4月份开发商将办理房产证资料递交至房管中心,但房管中心一直未给予审核发放房产证,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督促房管中心尽快给予审批,发放房产证。

      回复:经核实,来电人非1号楼系2号楼,房产证已办理完毕,开发商未领取,因系来电人委托开发商办理,所以来电人可找开发商领取。

      【陵城区】

      陵城区来电人反映维修道路问题

      来电人反映:丁庄乡许桥村内道路坑洼不平,雨后泥泞难行,导致村民出行不便,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维修道路。

      部门回复:经调查,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来电人反映的事许桥村村内的道路,由于年久失修,坑洼不平,丁庄乡无力独自承担修路的费用。此条道路的情况已上报上级领导,并在今年的县人大会议上提出了议案,请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请来电人耐心等待。

      【宁津县】

      1、宁津县来电人反映小麦直补问题

      来电人反映:2014年自家种植了8亩小麦,当时已经上报村委会,但至今未发放小麦直补款。期间多次联系村委会,村支书一直不给且未告知任何缘由。对此来电人表示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予以协调发放小麦直补款。

      部门回复:经调查,2014年的小麦直补正在统计录入阶段,小麦直补发放日期为2015年4-5月份,请来电人耐心等待。

      2、宁津县来电人反映退费问题

      来电人侯先生反映:自家已在2014年12月底向有线部门缴纳132元有线收视费用,现小区内进行数字电视整转,家中并未参加,联系有线部门退费被拒绝,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协调部门尽快给予办理退费。

      部门回复:经电视台调查,现在宁津县城区正在进行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对于不更换数字电视业务的用户,将在整转完成后,集中办理退费手续,届时将会在电视上予以公布,请用户耐心等待。

      3、宁津县来电人反映工资补贴问题

      来电人反映:父亲1962年因精简下放离开宁津县煤建公司(现隶属于物资局,)从1962年至今,宁津县煤建公司每月给予本人发放20元精简下放的工资补贴,来电人表示根据国家文件的要求1993年至1999年每月应该领取50元,1999年至2006年每月应该领取100元,2007至2009年每月应该领取200元,2010年至2013年每月应该领取320元,2013年7月至今每月应该领取420元,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予以协调按照国家规定补发历年工资补贴。

      部门回复:经物资集团调查,原燃料公司为独立法人公司,已于2005年破产,原资产已有由国资局拍卖,拍卖所得资金为40—50人员缴纳了养老金,40—50人员已剥离人社局。该同志因其他原因在物资集团每月领取20元补助金,物资集团为特困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所有资金已难以发放在职员工的工资,并已欠13月养老金。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已给该同志自2014年起由每月20元涨至每月100元。待公司收入好转或由县处置资产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4、宁津县来电人反映选举问题

      宁津县柴胡店镇王油坊村村民来电反映:近期村内进行村干部选举,但是在选举村会计时未按照投票结果进行任职,村民对此不满,希望主管部门核实后给予按照投票结果任职村会计。

      回复:经柴胡店镇政府调查,原村会计王宝和在这次选举中没被选为村民小组成员,本人因年龄较大无法胜任会计工作,主动请辞。

      5、宁津县来电人反映客车问题

      由宁津县汽车站通往汉沽,但每天早晨6点左右均到宁津县柴胡店镇载客,来电人反映该客车超出范围经营,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加强该客车管理,制止其违规行为。

      回复:经交通局调查,根据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宁津县运管所运政执法中队加强有针对性巡查。另外,运管所责令该车所属运输公司加强对所车辆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行为。

      6、宁津县来电人反映法院问题

      宁津县保店镇西街村村民来电反映:其于2014年10月份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申诉案件,当时审判庭已受理此案件,但至今未给予审理此案件,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协调,尽快处理此案件。

      回复:处理结果已答复来电人。来电人已经多次到中院上访,相关领导多次接待,问题正在处理中。已答复来电人。来电人已经多次到中院上访,相关领导多次接待,问题正在处理中。

      7、宁津县来电人反映村委会收费问题

      来电人反映:大柳镇谢庄村进行土地确权,但村委会要求村民缴纳5元费用,也未告知具体收费原因。希望主管部门调查,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部门回复:经大柳镇政府调查,来电人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土地确权需要每户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为免去村民自行复印的麻烦,所以每户交纳5元复印费,由村里统一复印。?

      【夏津县】

      1、夏津县来电人反映村内选举问题

      来电人反映:本村正在选举村支书,但是村内并没有选举,属于乡镇自行任命的,村民认为不合理,要求重新选举。望主管部门核实给予处理。

      部门回复:经查,由于姚寨村换届条件不成熟,宗族派别严重,经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请示,决定延迟进行换届选举,因此问题已经请示县委组织部。

      2、夏津县来电人反映黄标车报废补贴问题

      来电人反映:2014年12月3日在德州交警二大队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人员告知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发放补贴,但至今未予以发放也未联系。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予以协调发放补贴。

      部门回复:市里已协调好补贴发放问题,已告知投诉人到交警二大队办理补贴发放手续。

      【庆云县】

      1、庆云县来电人反映占道停车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庆云县澳城开元大街,每天都有许多车辆在此占道停车,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予以整治,杜绝马路牙下乱停乱放。

      部门回复:接承办单后,庆云县交警大队积极处理,一、县交警大队中队执勤民警对来电人所反映路段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了治理。二、由于此路段没有停车场,临时停车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存在交警在执勤就不违法停车,不在就乱停乱放的现象,属于一大社会难题。交警大队虽从没有停止对此问题的治理,但仍无法从根本上扭转此路段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三、接承办单后交警大队加大巡逻力度,并对占用车道影响他人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今后,如再次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可直接拨打交警队值班备勤电话3321159,以便交警大队及时处警。

      【乐陵市】

      1、乐陵市来电人反映垃圾箱问题

      来电人反映:本村垃圾箱一直放置在村委会,上级部门检查时才放置在路边,工作人员走后随即将垃圾箱收回,且直接将垃圾箱内垃圾堆放在路边。村民对此表示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建议将垃圾箱长期放置在路边,方便村民生活。

      部门回复:????1,经核实,小宋村工作人员是重新安置了垃圾箱摆放的位置并未将垃圾箱收回村委会。2,已责成小宋村村委会安排工作人员在村内查看,对村内街道两侧残留的垃圾及时清理。以保证村内环境整洁。

      【平原县】

      1、平原县来电人反映档案问题

      来电人李先生反映:妻子段女士曾在平原县供销社工作,实际年龄是50岁,单位填写职工档案年龄为47岁,现无法办理退休,携带相关原始证件去当地劳动局办理退休,现无法办理,来电人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给予无法办理的合理解释。

      部门回复:来电人已到经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来电人表示结果满意。

      【武城县】

      1、武城县来电人反映补偿款的问题

      武城县鲁权屯镇张马尧村村民来电反映:前期因为修建德商高速,占用自家耕地,现在村内给予村民发放占地补偿款,但村支书将其中一部分强制转交到新农保账户,来电人对此不满,特咨询是否合理。望主管部门核实后给予明确答复。

      回复:经核实,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来电人反映款项属失地保险专项款,不属于占地补偿。

      1、经与该村委会联系,高速路占地为该村村集体用地,依据上级市县人社部门精神,高速路占地须为农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此款项由人社局划拨。

      2、《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集体土地被占用时,省市财政在拨付占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的同时,每亩地同时拨付1万元的专项款,该专项款属于失地保险,不属于占地补偿。该款项直接拨付到县财政,由县财政直接移交人社局,由人社局为“失地农民”办理相关保险,并不发给村民。

      4、高速路占地社保基金专款专用,只用于德商高速被征地人员,社保基金落实到个人账户(不发现金)县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计息,社保资金计入其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80%计入个人缴费栏目,20%计入政府补贴栏目。

      2、武城县来电人反映管道问题

      武城县鲁权屯镇北郑庄村村民反映:该村的自来水管道损坏,一直无人进行维修,给村民生活带来不便。来电人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尽快给予维修管道。

      回复:1、经了解,前段时间因主管道受损,造成附近村庄停水,经施工人员抢修,目前已恢复正常供水。

      2、回访,一女士接听,其表示徐先生没在家,经沟通,接听人表示供水已恢复正常。

      (整理记者 石少军)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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