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创新破难题
2011年4月,武城县发生一场交通肇事案,由于损害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十余人在肇事者所在单位--某外资企业大门口静坐,该单位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这类由工伤、医疗、劳资纠纷、交通肇事等原因引发的纠纷,在公安日常警情中并不鲜见,如不合理引导妥善解决诉求,即使暂时纠正其违法行为,也难以治本。而民警调解不仅需花费时间和精力,也需要调解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专业知识。当时,派出所考虑到此案涉及法律问题较多,为保证调解效果,请来辖区法庭的法官一起参与调解,仅用一天半时间,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工作中,武城公安机关发现,很多矛盾之所以以较为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往往是当事人对事件处理方式缺乏法律评估而造成的,如邀请法律工作者对他们讲法析理,会使调解工作事半功倍。
2011年,武城公安建立推行“所庭联动”机制,即在调解时邀请当地法官提前介入,使当事人在行政调解程序中就能听到权威的法律解读,提高了案件的调处率。该机制实施以来,共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件,案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达到100%。
“所庭联动”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协调其他部门参与调解的信心。2013年以来,执法环境发生深刻的变化。群众期盼与公安职权的局限性,司法工作的谦抑性与群众诉求的迫切性存在较大差距,这需要整合更多的执法力量,共同联手,源头治理。”武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学广说。
刘学广提到的执法环境的变化,是指在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大背景下,2013年,德州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推出“轻刑快审”工作机制,其中有一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采取刑事和解的方式,与驻所检察室沟通,和解后依法办理。
既然轻微刑事案件可调,那社区民警经常遇到的土地宅基、邻里纠纷、夫妻矛盾等各类小纠纷就更可调,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参与民间调解的经验十分丰富,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效果更好。
2014年,在“所庭联动”工作的基础上,该县探索推出了“121”联动联调化解矛盾机制。该工作机制是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建立的一项对话、协商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机制。即一庭(人民法庭)、两所(派出所和司法所)、一室(派驻检察室)四部门共同调处矛盾纠纷。
“121”联动联调使大量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阻断一部分疑难案事件进入诉讼程序,减少了法检部门压力,也减少了群众诉讼成本,对群众和参与调解的各部门来说,是多赢。”武城县法院县直法庭法官卜庆勇说。
部门联动巧借力
2013年2月6日,正值农历腊月二十六,武城县某集团门口有80余名农民工封堵大门聚众讨薪。公安机关调查后,以“恶意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请检察院批捕该公司老板谢某。检察院发现,现有证据达不到逮捕标准,但这样做极可能激化矛盾。于是,检察院、公安局启动“121”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由派驻老城检察室会同新城派出所,一方面做谢某家属工作,另一方面逐一登门向讨薪工人陈述利害,取得他们的理解。最终谢某家属筹款发放了工资,实现“案了事好”的执法目的。
相比于单个部门介入,“121”联动联调的优势和特色非常明显。它依托联动联调平台模式,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优势,在依法独立办案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建设,协调政法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实现了职责明确、无缝衔接、高效运作等优势。
在“121”联动联调机制中,公安机关负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前期调查及现场稳控;法院负责向双方当事人讲法析理,分析诉讼结果和诉讼风险;检察院负责调处过程的法律监督,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司法所负责组织人民调解,收集、分析纠纷调解工作动态,并视情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联调参与各方及时响应,联动联调,打破了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政的条块分割局面,将部门调解资源进行系统性整合,实现调解协议效力在各部门相互认可,在纠纷前期介入、现场调处、法律监督、司法援助等各环节实现无缝对接,构建了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一站式”化解模式。自机制建立后,此前耗费数月甚至更长时间调解的同类纠纷,现在一周时间就基本实现处结,辖区案(事)件处置效率大幅提升。
“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具有交叉性、复合性、相关性的特点,“121”联动联调的优势在于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综合性强、权威性高、公信力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使调解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权威,这与党的十八大倡导的大调解理念完全一致。”武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井为民这样评价“121”联动联调机制。
以调促和保民安
一场由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让本来交情很好的甲乙双方剑拔弩张,引发20多人参与的冲突,在“121”联动联调的化解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一场离婚纠葛引燃两个家庭矛盾的导火索,眼看要变成菜刀和擀面杖的交锋,在“121”联动联调的化解下,快速厘清双方离婚后的各种法律关系,避免了民转刑的发生。
自“121”联动联调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已累计调解处理类似纠纷201起,有效预防了因此类纠纷可能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调解既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又让群众一不跑远路、二不花本钱、三不伤感情。”武城县鲁权屯派出所嘉和社区民警陈长胜说。
陈长胜从事社区工作三年多时间,每月走访社区居民不下60户,处理各类纠纷200余起,他所管辖的辖区实现了无越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收到社区群众送来的锦旗数十面。
“警务室辖区有8300名群众,遇到疑难复杂的事,磨破嘴皮跑断腿,还不一定能调下来。现在有了联动联调机制,遇事可以请法庭、检察室、司法所的同志一起调,效果好,相关单位都愿意配合。”陈长胜说。
目前在武城,遍布城乡的社区警务室里的调解室已成为集调解、普法、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于一体,上下联动,警民联动,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防火墙”,而“121”联动联调,则为社区民警的调解工作安上了助力器,使辖区朝着“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街道),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的目标迈进。
从单一调解到“121”联动联调,体现更多的是执法理念的提升。近年来,武城县在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的背景下,面广量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通过调解方式得到有效化解。武城公安接处警量、法院民商事诉案量以及集访上访量每年以15%左右的比例下降,全县85%以上乡镇实现无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2013年,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达到97.23%。
“调解是一种经济有效的处理纠纷的方式。公安机关千方百计搭建联动联调平台,其目的就是为了使服务群众更进一步。” 武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学广说。(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