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4-2778800

通讯员qq群:144738782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山东

直击山东“淘宝村”双11 杀鸡包饺子堪比过年

2014-11-11 15:55: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春节是一年当中最大的节日,但是对我们电商人来说可能双十一就是过年”,山东博兴县湾头村最早从事电商的贾晓培今天下午告诉记者。”  “在外东奔西跑,不如在家淘宝”,“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前夕,记者来到有“中国淘宝村”之称的滨州市博兴县弯头村和顾家村,探访农民电商所应对的这场“购物狂欢”。

      “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春节是一年当中最大的节日,但是对我们电商人来说可能双十一就是过年”,山东博兴县湾头村最早从事电商的贾晓培今天下午告诉记者。在“双十一”到来的前夜,自己都会好好庆祝一番,一起吃吃饺子,热闹热闹。

      夜幕降临,村民贾士伟早早地搭好了摊子卖猪头肉,摊前凑了不少买肉的村民。有村民告诉记者,“双11”对湾头村村民来说,比过年还热闹,今晚比除夕还激动。

      湾头村民安大姐开了一家杀鸡摊,摊子就搭在“生活要想好,赶紧上淘宝”的墙体广告下。村里的“春节”马上到了,安大姐的生意也自然跟着红火起来。她告诉记者,尽管自己不做淘宝,但每到这天,来杀鸡的村民多了不少。安大姐乐呵呵地说:“跟着淘宝,自己的生意也好了!”

      “在外东奔西跑,不如在家淘宝”,“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前夕,记者来到有“中国淘宝村”之称的滨州市博兴县弯头村和顾家村,探访农民电商所应对的这场“购物狂欢”。

      草柳编演绎“淘宝村”电商神话

      一进湾头村,一棵1500多岁的大槐树屹立在村头。相传董永与七仙女便是以树为媒结成连理,成就一段仙凡相恋的传奇故事。千百年后,当地村民把乡野间盛产的草柳编拿到互联网上销售,演绎了一个“淘宝村”的电商神话。

      据介绍,位于黄河三角洲的博兴县湾头村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大小湖泊里都生长着茂盛的芦苇、蒲草,这里的村民借助天然的优势资源,培育了草柳编的高超技艺和历史传统。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兴起,聪明的村民开始将自己的销售渠道拓展到了互联网上,就是靠着这一张网,逐渐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淘宝村”。

      据了解,湾头村1700多户居民中,从2009年开始,截至今年已经有700多家在天猫或淘宝开设了网店。顺丰快递、中通快递、申通快递、天天快递等20多家快递公司在该村设有办事处,每天下午收件,当天晚上就可以把货物中转站,发往全国各地。

      村民曾女士介绍,从2009年开始,自己在商城开了一家草编制品店,代销村民的草编织品,这几年在网上销售一直很火爆,好的时候每天发货在40件左右,去年一年的销售额就在300多万,利润相当可观。

      26家快递进驻淘宝村应对“购物狂欢”

      天天快递公司弯头村负责人贾培广告诉记者,平日收600到700余件货,估计今年双十一期间,每天收件将突破1000件。快递将做好24小时值班,及时服务好村民电商。26家进驻该村的快递公司也已经做好了准备,应对这场“购物狂欢”。

      在博兴县以经营老粗布而闻名的淘宝村——顾家村,一家电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公司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去年“双十一”他们没有赶上,今年他们提前介入,详细筹划每一个细节。 “双十一”当天,公司计划按半价折扣搞活动,预计销量比平时多20倍以上。“300单乘以20,销量压力可想而知。现在我们已经准备好3套方案,要看当天反应,每个产品反应不一样,一旦数据变化到一定程度就启动另一套方案。”

      记者了解到,“双十一”当天,公司客服会24小时在线,根据销量看反应,在各主推产品之间调换。

      据了解,截止到今年9月底,博兴电子商务交易额累计达到255亿元,预计年内完成310亿元,全县淘宝商户达3000家之多,从业人员超过2人,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6.7亿元。博兴已被命名为山东省农村电子商务试点县。

      根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农村电子商务消费报告》显示,淘宝农村消费占阿里零售平台的比例已经从2012年第二季度的7.11%上升到2014年第一季度的9.11%。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张洁)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3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