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成为我省首批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之一

2018-03-26 10:06:00 来源:枣庄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枣庄3月22日讯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18年起,我省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是指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标准,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学生的一种多元评价招生录取方式,是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形式。根据试点工作需要,2018年确定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等12所高校开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延伸阅读:

  枣庄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枣庄职业学院是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设有枣庄市新城校区、台儿庄古城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专科在校生8900余人。

  鲜明的专业特色

  学院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设了机械制造、旅游、化工、医药卫生、电子信息、农林牧渔等6大门类36个高职专业,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重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百强、品牌专业2个,省级示范、品牌专业群2个,专本对口贯通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把学生就业作为事业成败的根本所在,主动与政府、行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紧密型的合作,与德国萨克森职教集团、中航天使集团、北京惠科、齐鲁制药等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成立了中德诺浩汽车学院、漫博通学院,每年定点培养、定向就业计划500人。依托国家级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一专多证。学院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培养3+2旅游管理人才,与日本大连雅风国际培训学校签订了赴日就业协议等等。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连年达96%以上,遍布海尔、海信、长城等大型国有企业和日本、韩国等国外知名企业,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深得企业青睐。

  完善的创业空间

  学院规划225亩地建设了枣庄市大学生创业园、枣庄创业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平台。院内建有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孵化中心、机动车驾驶技能实训基地和创业实习基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独特的校园文化

  学院秉承“尚德尚能,励志励学”的校训和“至诚至善,唯实唯新”的校风,坚持立德树人,注重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育人功能。深入实施工匠精神培育工程,建设“鲁班工坊”“墨子创客空间”“奚仲创新工作室”,打造以“工匠精神”为品牌的特色校园文化。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大力开展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活动月等丰富多少校园文体活动,打造校园文化精品。成立大学生艺术团、礼仪社、文学社、群英武术社、翰墨轩书画社、轮滑社、微电影社团等各类社团60余个。坚持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学院获评全国学雷锋教育基地、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科技支农“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入选全国重点团队,“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被多家中央媒体报道。

  优质的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多名教师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荣誉称号。建有标准化实验、实训室、实习基地140个,“校中厂”5个,实习实训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学生先后获省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奖项100余项,其中化工生产技术赛项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学院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图书馆、体育场、网球场以及天工开物等多处人文景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

  招生专业:

  报名注意事项:

  1、已经通过我省当年高考统一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高考统一报名和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2、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关于组织开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日-9日。考生需按照我院公布的具体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4、凡被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奖励资助政策:

  1、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的每生每年8000元,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享受省政府奖学金的每生每年6000元,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2、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

  3、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学院设立优秀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特困生学费给予专项补助。

  4、学院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5、学院设有驾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并考取驾驶证,价格优惠。

  6、报考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业技术专业的枣庄市户籍学生享受“惠农助学”政策:三年学费、住宿费、书籍费全免,在校学习期间每生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优秀学员作为农村后备干部培养。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8699166

  传真:0632-8699166

  网址:www.sdzzvc.cn

  邮箱sdzzvc@126.com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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