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妇女撑起“半边天”

2019-09-17 07:59:00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李立红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9月16日讯(记者 李立红)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妇女获得了经济独立权,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5%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达到49.3%,政治地位也明显提高,在新招录的公务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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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妇儿工委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惠介绍,70年前,妇女基本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丈夫维持生活,广大妇女不得不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少数从业妇女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纺织等人力密集型低端行业,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十分普遍,经济地位明显低于男性。新中国成立后,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同工同酬权利、社会保险权利,妇女特殊劳动权利得到保障,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5%以上。妇女就业层次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科研、互联网、通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从事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的女性比重明显增加;一大批女企业家在经济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8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重达到49.3%,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37.6%。各行各业涌现出大批优秀的女性,尤其在曾经男性集中的行业,女性也展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1994年以来,全省共有3465人被授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8年,被表彰的女劳动模范212名,占比21.3%。

  以前,妇女终身被禁锢在家庭中,无法享有平等的参政权。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许多优秀女性走上各级党政领导岗位,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明显提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大代表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7.2%、27.8%,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委员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1.9%、23.8%。女公务员队伍不断壮大,在新招录的公务员中女性占比达到40%以上。全省居委会和村委会全部配备女性成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3.6%和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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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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