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4-2778800

通讯员qq群:144738782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养生保健

五类孕妇要小心血糖高 三大治疗误区要认清

2015-06-10 09:27: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怀孕7个多月的黄女士突然开始饿自己,把每天的饮食减掉一半,饿得头晕眼花不说,还发生了“饥饿性酮症”,这是为何?原来这位准妈妈体检时发现得了妊娠期糖尿病,为了宝宝的健康,她用了“饥饿法”来降血糖。那么,什么是妊娠期糖尿病?它对孕妈和宝宝都有哪些危害?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内分泌科王少华主任医师将为您一一揭晓。

      孕妈血糖高危害多多

      王少华指出,从胎儿孕育出来的那天开始,就处于母亲血液所营造的生长环境中,母亲血糖异常会直接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高血糖的环境会使胚胎发育异常,流产发生率达15%~30%;羊水过多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高10倍;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几率增高。此外,孕妇自身还容易发生妊娠高血压、妊娠心脏病、感染及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未来转变为糖尿病的风险也会增加。

      五类孕妈进入“高危榜单”

      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准妈妈也会出现像糖尿病人那样的“三多”症状,吃的多、喝的多、排尿多,但是常常不太明显,还容易和孕期反应混淆。王少华主任医师每周三上午在专家门诊为准妈妈们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他发现很多孕妇都会忽略了高血糖这个问题。他列出了五类高危孕妈,提醒她们为了宝宝和自己的健康,一定要及时尽早排查妊娠期糖尿病。

      高龄孕妇:30岁以上的高龄孕妇,糖代谢能力变差,孕期血糖升高的可能性更大,建议在合适的年龄生育,既能减轻身体的负担又能保证胎儿的质量。

      肥胖孕妇:不管是怀孕前就胖的孕妇还是孕期过度补出来的胖纸,她们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胰岛素抵抗,这意味胰岛素的降糖效果减弱,患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更高。体重超过90公斤的孕妇更要当心了,孕期体重增长最好别超过30斤。

      有家族史的孕妇:直系亲属中特别是父母、兄弟姐妹有过妊娠期糖尿病或其他类型糖尿病的孕妇要小心提放妊娠期糖尿病。

      多囊卵巢综合征孕妇:这一疾病的患者内分泌代谢紊乱,胰岛素的功能减弱,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

      有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的孕妇:研究发现,有妊娠期糖尿病史的女性再次妊娠再患这一疾病的可能性为30%-50%,最好于再次怀孕前做相关检查。

      有没有妊娠期糖尿病,看看这三个指标

      有些孕妈平时血糖挺正常的,怀孕之后就突然变高了。王少华主任医师指出,怀孕后母体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其中糖代谢的变化较为突出,而且胎盘分泌的多种激素对胰岛素产生抵抗作用,导致糖代谢发生紊乱,血糖升高,超过一定的指标就是妊娠期糖尿病了。最新的《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给出了妊娠期糖尿病明确的诊断标准,即空腹血糖≥5.1mmol/L、口服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10.0 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 mmol/L,只要满足这3项指标中的任意一个就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具体诊断时,内分泌专科医生会通过葡萄糖耐量试验来测定这三项指标。

      特别指出的是,有的孕妇虽然孕期血糖超标,却不是妊娠期糖尿病,而是怀孕前就患有糖尿病,在孕期体检时才发现。对于这类患者,最好在计划妊娠前咨询内分泌专科医生,进行孕期全面体检,确定糖尿病分级,明确能否妊娠。一般来说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

      最好在怀孕24-28周检查

      随着孕周的增加,孕妈们的代谢负担越来越重,一般到24周以后糖代谢会紊乱,这时候是做葡萄糖耐量实验,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最佳时期。在怀孕24周之前,血糖代谢问题还不太明显,检查时不能明确诊断,反而会让孕妈们掉以轻心。28周之后再去体检又太晚了,没有及时调整血糖水平会给自己和宝宝造成一定伤害。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秀波)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3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