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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社会实践去游乐场 学校也有苦衷?

2015-10-30 17:03:00 作者:余晓玲 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余晓玲报道:28日,东莞北师大翰林实验学校(下称“翰林学校”)组织高中学生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地点定在长隆海洋王国,每人交费350元。《通知》规定,校外实践活动的地点应以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主,以公益性场馆为主。

      原标题:校外社会实践竟去游乐场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28日,东莞北师大翰林实验学校(下称“翰林学校”)组织高中学生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地点定在长隆海洋王国,每人交费350元。该校有学生发帖称,其所在班级班主任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该活动,且把简单的秋游当作社会实践活动。该校相关工作人员则称未强制学生参加,对于学生的社会实践,学校也有苦衷,“动辄几千人,上哪去找能接纳这么多人的实践场地?”

      学生

      不去扣班级分

      还扣老师工资

      据反映,10月16日,翰林学校给高中学生发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称“社会实践是中学阶段的必修内容之一,并设置有‘学分’。为此,中学部决定:2015年10月28日,组织中学部高中全体以‘体验生活,丰富阅历’为主题,赴‘珠海海洋王国’进行秋季社会实践活动。”信中称,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已报学校审批、教育局备案,每人收费350元。

      28日,该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已经进行。有学生则向记者反映,“不去的话,老师说要扣班里的量化考核分,会影响到班级流动红旗、优秀班级的评比,还说学校会扣老师的工资,这不就等于变相强制吗?”该学生说,“而且教育局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需要缴费的社会实践活动,也不能将秋游简单等同于社会实践,去长隆旅游难道不是秋游?”

      “学校组织我们去的,都是华侨城、长隆、欢乐谷这一类游乐场所、旅游景区,其实就是简单的旅游。”上述学生表示,去到景区后,学生们都是散开活动,到各个景点参观,“有吃有喝,不用受苦,这真的算是实践活动吗?”

      校方

      并未强制参加

      学校也有苦衷

      昨日,翰林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学生反映班主任强制学生参加的情况,校方还没有调查暂时无法确定真实性,“但从学校层面来讲,学校是绝对没有强制学生参加的,有些班级也没有去。”

      该工作人员表示,即便是到长隆等地去开展活动,也不是简单的游玩,“去之前,我们都要求学生要注意观察,用心体验,回来后向学校提交实践报告。”

      “动辄几千人,到哪儿去找到能让学生得到锻炼又能同时接纳这么多人的实践场地?”该工作人员称。

      政协

      委员

      去游乐场实践

      实属货不对板

      而据记者了解,将出游当成学生社会实践手段在一些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比较普遍。对此,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中学教师梁聚峰表示,“这就像挂羊头卖狗肉,货不对板。”

      “社会实践活动应该有更好的形式,到游乐场所开展社会实践,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梁聚峰说,社会实践活动,顾名思义要让学生真正与社会接触,“比如可以到企业、市场、农村等地,体验这些地方的人和事。”梁聚峰称,在东莞,长期以来,很多学校都把简单的游玩活动当做是社会实践,但实际上,这并不合理。

      链接

      规定

      纯粹玩乐不能

      代替社会实践

      去年底东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要纳入学校课程规划统筹安排。

      《通知》规定,校外实践活动的地点应以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主,以公益性场馆为主。其中,高中阶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应以自主探究性实践活动为主要方式,依托各类社会资源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开展综合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此外,《通知》强调,要坚决防止将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简单化”,不得以纯粹玩乐的春(秋)游代替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记者 余晓玲)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蔡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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