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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勇超 宋春晓 见习记者 王淑月 德州报道
近日,大众网德州频道新闻热线(0534-2778800)接到德州市民闫女士来电,她称自己在一家书店办理了会员卡,按照原先约定,凭此会员卡,闫女士可以每天在书城拆封新书阅读,但从今年7月份开始闫女士及其他会员不被允许拆新书,这是怎么回事?
时间回到2019年9月份,闫女士花费500元在大学路银座商城一楼的京广尚悦书城办理了一张会员卡,除会员卡上明确写着“消费正品图书、画作享8折优惠”外,当时书店还向闫女士等人承诺会员每天可在书城拆新书阅读。从2020年7月份开始,书城更换了负责人。闫女士等人再去书城拆书阅读时,除了会员卡上的明确规定外,不允许再拆书。
随后,快快帮记者便拨通了该书店负责人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我是从今年7月份成为书店负责人的,原先的拆新书承诺我们并不清楚,而且总部也从来没有这个规定,现在我们完全按照会员卡上的规定来,只要这批会员拿出我们有‘承诺拆书’的书面证据来,那我们认错。”该书店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
会员感觉没有享受到承诺的权益,店家又不承认“旧账”,这种消费纠纷该如何避免?最后,快快帮记者联系到了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记者提供了德州市于今年9月8号发布的《关于对预付式储值消费的消费提示》,提示中写道“对于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不能图一时方便或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用口头约定代替书式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给维权带来困难”,而闫女士在办理会员卡时,拆书承诺并没有出现在纸面上,确实属于与商家的口头承诺。
在此,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消费者要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说明,对没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约定过于简单的,要另行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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