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津县来电人反映车辆罚款问题
来电人反映:2013年4月7日自驾车辆(车牌号:冀EWL366)在德州市宁津县,因拉运销售货物,被宁津县交通稽查罚款3000元,来电人对此不满。望主管部门核实是否符合规定。
部门回复:经交通局调查,2013年4月7日马华涛驾驶冀EWL366货车运输货物,行驶至宁津县城区内,交通局交通运输监察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提供不出《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该车为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处以3千元—1万元的罚款(当时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执法现场进行录像)因此,该处罚合理有效。目前,该案已过了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期限,交通局已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向当事人说明了情况,当事人已明白。
2、德城区来电人反映维修变压器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城区黄河涯镇前李庄村六组村民反映,本组的灌溉用电变压器自一个月前出现故障无法使用,至今未维修,致使村民无法灌溉农田。望相关部门核实协调尽快维修变压器,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部门回复:经现场核实,该变压器产权属于前李社区资产。因该变压器是老式高耗能,并超负荷运行,造成变压器烧坏,夏庄线线路速断跳闸。已通知该用户(前李社区)更换变压器,并经有资质的单位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宁津县来电人反映电业局问题
来电反映:2014年3月份自家种植的树木,被电业局破坏,电业局工作人员告知树木离高压线较近,所以需要砍伐,来电人要求给予发放补偿款。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给予处理。
部门回复:经供电公司调查,根据电力法电力线路两边15米内严禁种植树木,因线路架设在先,按照规定对线路架设以前种植的树木进行赔偿,线路架设后种植的树木不进行赔偿。
4、乐陵来电人反映空气污染问题
来电人反映:乐陵市郑店镇德惠河高家村附近有三家炼油厂,晚上生产时经常排放大量有毒气体,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存在很大隐患,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现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对此采取措施。
部门回复:接到来电人的信访案件,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发现有两家炼油作坊生产一家未生产。执法人员对生产中的炼油作坊下达了停产通知,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通过环保局实地勘察,该作坊应该属于小作坊,规模小,隐蔽性强,环保局执法有难度。目前,环保局已采取停产措施。这些小作坊都是偷偷生产,环保局需要依法取证才能采取措施,往往检查时小作坊没有在生产。我办也建议来电人耐心观察,一旦发现生产应立刻取证及时向环保局举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5、德城区来电人反映电梯损耗费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反映:小区物业要求业主缴纳装修期间的电梯损耗费200元。对此不解,遂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物业收取电梯耗损费是否有额度限制给予答复。
部门回复: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德州市住宅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尚未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在装修期间使用电梯是经发生费用的,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电梯使用费属合理收费。
(整理 记者 满志旺)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