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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半年仍难办证谁之过?德州康博公馆房产证“难产”调查

2015-01-21 10:00:00 作者:翟岩 来源:大众网
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她在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公馆全款购买了2套商品房,交房已经半年多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办房产证,这让急用房产证办理银行贷款的李女士很焦急。
        大众网德州1月21日讯(记者 翟岩)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她在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公馆全款购买了2套商品房,交房已经半年多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办房产证,这让急用房产证办理银行贷款的李女士很焦急。
      
    业主:交房半年没拿到房产证
      
        “花了200多万买的房子,交房了却拿不到房产证,心里太不踏实了!”李女士介绍,她于2012年7月份在康博公馆项目一期6号楼、7号楼购买了2套商品房,并在2013年底付清了全部的房款。“我一开始本打算按揭贷款购房,但售楼处的人告诉我全款买房,可以在2个月内拿到房产证,我就在交房前付清了全部的房款。”但令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于2014年6月份交房后,一直没有兑现“交房后2个月内办理房产证”的承诺。
        “我现在急用房产证从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但开发商这边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房产证。”李女士告诉记者,她等到开发商交房2个月后,曾多次到康博公馆的售楼处询问何时才可以拿到房产证,却被开发商一拖再拖,至今也没将房产证拿到手。“一开始说两个月内办理房产证,后来再去说最晚在年前给予办理,现又说在1年内办理,这也太不靠谱了!”
        “房管局的人昨天给我打电话了,说开发商根本没递交任何材料。”李女士说,由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她无奈之下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却从房管中心那得知康博公馆的开发商并未向房管部门提交房产证登记材料,导致不能启动房屋登记程序。

    开发商:待全部交房后统一办理房产证
        
        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公馆的营销中心。当记者询问营销中心工作人员何时才能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时,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康博公馆一期项目交房时五证齐全,之所以迟迟未给交房业主办理房产证,主要是因为一期项目仍有部分业主没有收房,待开发商与所有业主完成交房手续后,再统一给所有交房的业主集中办理房产证。“具体什么时间能把房产证办下来,我们也不能确定,但我们和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在合同里注明了开发商在交房后365天内,为业主办理房地产属证书,现在还没超过规定期限。”
        “康博公馆开发商在交房时,要向我们收取一年的物业费和停车管理费,不少业主暂时不打算入住,都拒绝从开发商那收房,可我们这些交房的业主现在是急等着着用房产证,这对我们也太不公平了吧!”对于康博公馆营销中心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房管中心:办理房产证所需手续缺一不可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德州市房管中心。德州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只有在取得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等政府部门审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土地实际测绘技术报告书》后向房管部门备案,缴纳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各种费用后,才可以可以房管中心提交材料进行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是办理房产 证的最后一个环节,开发企业在所需证件办理过程中,缺少任何一个证件导致手续不全,房屋登记都无法进行,如开发商拒不提交材料,房管中心没有法律依据强制开发商到房管局办理证件,只有房屋出卖人自觉申请、房管局审核资料过关后业主才能尽快拿到房产证。”
        此外,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还介绍,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八条规定,房产证办理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另一种若商品房为现房,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若商品房为期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律师支招:签订购房合同时留“心眼”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房产证一直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但像李女士这样遭遇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业主并不在少数,而当购房者遇到此种情况后,维权之路往往也是困难重重。那么该如何规避房产证“难产”风险,开发商逾期未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又如何维权?
        对此,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盖晓华?示,商品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才是证明房屋产权的惟一合法证明,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则购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依法继承、转卖、抵押。因此,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应尽量选择市场信誉度高、资金实力较雄厚的房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查询自己购买的商品房所在楼盘是否有预(销)售许可证;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意对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明确相关的违约责任;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如有购房合同外的口头约定或其他约定,最好形成书面承诺。
        盖晓华还提醒广大购房者,商品房买卖属于市场行为,房产证应该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进行办理,如果逾期未办理,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若发现开发商有违约情形,应按 照合同约定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应尽快采取法律途径维权,督促开发商履约,把损失降到最低。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德州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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