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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站搭售保险不少乘客“被保险”

2013-10-11 07:46: 作者: 来源:德州日报
10月7日,宁津县高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10月5日她乘坐长途汽车由德城区返回宁津县,德州长途汽车总站工作人员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将2元钱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售给自己。 “他们根本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我这是‘被保险’了。”据市民热线办反馈信息,9月份以来已接到多起反映汽车站工作人员搭售意外保险的投诉。 10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德州长途汽车总站进行调查。

    ■汽车站:工作人员有义务提醒乘客是否购买,但工作繁忙可能疏忽

    ■律师:未告知乘客进行搭售属强制销售,可到消协或交通部门投诉

        10月7日,宁津县高女士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10月5日她乘坐长途汽车由德城区返回宁津县,德州长途汽车总站工作人员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将2元钱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售给自己。 “他们根本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我这是‘被保险’了。”据市民热线办反馈信息,9月份以来已接到多起反映汽车站工作人员搭售意外保险的投诉。 10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德州长途汽车总站进行调查。

        8日16时许,德州长途汽车总站售票窗口前购票旅客络绎不绝。在大厅内开启的4个售票窗口前,排队买票的旅客都按提示把身份证和钱一起递给售票员,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除了拿到一张车票外,还会领到一张写有自己名字的保险单。很少人会对多出的那张保险单提出异议,也不会咨询保险是否需要购买。

    在售票大厅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被搭售保险的旅客,他们虽然心有不满,但也不想太过“计较”。“又不贵买就买了,对自己出行也有好处。不过,他们应该提前问问乘客的意见。”也有旅客苦于赶时间,不想再找售票员理论,“买票时,售票员问我要身份证,开始我以为是实名制乘车,谁知道,竟然向我搭售了一份保险,车站的做法很不妥当。”记者了解到,德州汽车东站乘客“被保险”的情况同样存在。

        针对此情况,记者咨询了德州长途汽车总站工作人员。据介绍,车站所售保险目的是为旅客人身安全多一层保障,旅客购保凭自愿原则。 “我们的售票窗口都有自愿购买保险的提示,不会强制旅客购买。如果乘客不想要保险要当场向售票员提出。”同时,工作人员承认售票员有义务和责任提醒乘客是否需要购买保险,“不过,有时候因为工作量大,可能会疏忽提醒。”

        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宋国华律师说,车票本身就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有强制性的保险条款。按照《民法》等现行法律的规定,不管车票票面上有无标识,每位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的票价中,都包含着一定比例的保险费。而车站另行销售的保险是补充保险,乘客可自愿选择购买。售票员在搭售时,应向乘客说明,征得同意后才能出售。若车站在未告知情况下搭售保险,这实际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强制销售,乘客可到消协或市交通局运管处进行投诉。□见习记者 马乐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王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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