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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热条例网上听证 拟将供热温度提高到18℃

2013-11-01 09:44: 作者:赵亚楠 来源:德州晚报
近日,记者从全省冬季供热供气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我省正在着手制定《山东省供热条例》,拟将过去的供热温度由16℃提高到18℃,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

      近日,记者从全省冬季供热供气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我省正在着手制定《山东省供热条例》,拟将过去的供热温度由16℃提高到18℃,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

      现行《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供热条例(草案)》指出,在正常的室外温度、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比原来提高了2℃。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申请供热温度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供热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供热费。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此外,对于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庭,政府将提供采暖供热费补贴。

      据悉《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已于10月30日进行了网上听证,11名陈述人全部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了意见,这些同人大代表调研报告、专业委员会发言具有同样分量的意见,将形成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进入立法讨论程序。(晚报记者 赵亚楠)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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