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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母亲生儿不养 拐卖儿童终落法网

2014-09-05 09:20:00 作者:石少军 来源:大众网
2014年8月3日,武城县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老城镇某村村民邹某(女,27岁)将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卖与邻村村民李某(男,27岁)家中,并从中非法获利近十万元。
        大众网德州9月5日记者 石少军 通讯员 张妍2014年8月3日,武城县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老城镇某村村民邹某(女,27岁)将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卖与邻村村民李某(男,27岁)家中,并从中非法获利近十万元。
      
      深入调查发现端倪
      
      接到这一举报后,刑警大案中队高度重视此事,立即组织民警到老城镇开展相关侦查工作,在老城派出所的协助下进行摸排走访,调查过程中侦查民警发现,被举报人李某与其妻子王某结婚四年,婚后一直未生育,而最近却突然向计生部门提供王某已经怀孕两个月,情况十分可疑。
      得到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开始了大量的深入调查,发现李某现正在北京市打工。为在保证被拐卖儿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查清案情,侦查民警制定出周密的计划,并于8月11日兵分两组,一组民警赴北京进行侦查,了解李某动向,而另一组民警则继续留在老城镇对李某、邹某的家人、亲属进行详细排查。

      

      成功找到被拐男婴
      
       8月12日,赴北京民警顺利找到李某,同时,另一组民警在老城派出所及当地村干部的配合下,也见到李某妻子王某,并成功从其家中找到一名被拐卖的刚满两个月的男婴。
      经民警对李某、王某及其家人询问后得知:李某与王某结婚后,王某一直无法生育,一家人产生了抱养他人孩子的想法。王某顶着婆家人给的压力,十分苦恼,常向自己的姐姐倾诉此事,一次偶然间,王某姐姐听说与自己同村的村民邹某自怀孕后一直不想自己抚养孩子,便将此事告知了妹妹王某,王某得知此事后,觉得抱养孩子之事有了一线希望,在与李某商量后,委托姐姐前去与邹某协商,而怀孕的邹某及其家人苦于不想抚养孩子,也正有此意,最后商定以九万元的价格从邹某手中买走该婴儿,李某还提前向邹某提供了一万元保证金。
      直至2014年6月份,邹某生育一名男婴后的当天,李某便向邹某银行账户内汇入八万元现金,之后来到邹某家中将该男婴抱走。

      

      拐卖嫌犯最终落网
      
      证实了这一情况,办案民警在老城镇周密布控,2014年8月14日,刑警大队大案中队队员联合老城派出所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邹某在其家中抓获。
      经民警讯问,邹某对自己贩卖男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邹某已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而被卖男婴则暂时由李某的家人照看,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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