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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中心城区13株古树有了合法“身份证”

2015-02-13 10:29:00 作者: 来源:德州晚报
2月11日,市城管执法局绿化办、园林局对在2014年发现并确认的13株古树进行正式挂牌,挂牌后古树有了合法“身份证”,并纳入全市古树名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本报讯(记者 郑乃春 通讯员 王振 王义海 摄影报道)2月11日,市城管执法局绿化办、园林局对在2014年发现并确认的13株古树进行正式挂牌,挂牌后古树有了合法“身份证”,并纳入全市古树名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德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市园林局为13株古树名木制作了统一式样的保护标志牌,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立牌时间等内容。新挂牌的古树分别位于德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3株新确认的古树包括四个品种:国槐、杜梨、合欢和枣树。

      其中,位于德城区天衢工业园翟时庄村村北的杜梨,为蔷薇科,梨属,落叶乔木,树高12米,胸围220厘米,树干通直,枝繁叶茂,长势良好,据考证,此树树龄达300多年。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曹村的枣树,据考证树龄已达200多年,此树为鼠李科,枣属,落叶乔木,树高6.5米,胸围160厘米。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曹村村西的合欢树,是至今为止德州发现的唯一一株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合欢树,此树为豆科,合欢属,落叶乔木,树高10米,胸围230厘米。其余10株古树,树龄也都在100年以上。

      据了解,古树名木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具有生命的绿色文物,2014年市园林局现场考察树木15株,确认百年以上古树13株,给古树进行挂牌、建档,不但提高了我市的古树存量,更能推动我市的历史文化研究和园林事业发展。下一步,市园林局将对全市古树名木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日常保护管理机制,确保每一株古树名木都得到有效保护。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古树264株,其中分布在中心城区的有41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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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树名木保护有法可依

      为规范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我市2013年10月颁布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21条,对古树名木的界定、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保护管理职责、管理监督以及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在我市将受到保护。《办法》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办法》还规定,严禁砍伐或者移植古树名木;禁止在树上刻划、钉钉,张贴或者悬挂物品,缠绕绳索;禁止攀树折枝,剥损树皮,擅自采摘果实;禁止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作架;禁止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栏及标牌等相关保护设施。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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