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满志旺
4月27日,记者来到了德城区康乐社区。社区书记赵玉芬告诉记者,如今的社区公章被称作“万能章”一点也不为过。“孩子上学要盖章,父子关系要盖章,就连保险索赔都可能会用到社区的公章。”名目繁多的证明,让赵玉芬觉得眼花缭乱。
前不久,社区的一个大学生要去驾校学车,因为在去北京上大学之后,将户口也迁到了学校所在地。结果现在回到德州学车的他就成了“外地人”,为此就要跑到社区来证明父子关系,以证明他是“本地人”。因为和这家人并不十分熟悉,赵玉芬在盖章之前也有些犹豫,最后还是看到了他们家的户口本,又经过打听才最终盖章。
时下,在很多社区,公章都变成了包打天下的“万能章”。
两难的社区干部:盖还是不盖?
近日,淮北女孩因办理教师资格证,需居委会认定无犯罪证明,居委会要求派出所先开具无犯罪证明才盖章,派出所要求必须要无犯罪证明的单位先开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而淮北市相山区教育局表示不需要他们开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这不是绕口令,而是一则真实的新闻。
无独有偶,不久前,北京小伙跑遍社区和派出所证明不了“我爸是我爸”的新闻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一时间,“证明我爸是我爸”成了人们调侃的一句话。然而这个看似荒谬和多余的证明,真的就荒谬和多余吗?
赵玉芬告诉记者,在他们社区一共有1600多户居民,在整个德城区来看并不算大,如果是居民过万的大社区,公章肯定就更“忙”了。“需要盖章的证明太多,我们根本没有精力每一份证明都经过认真调查。如果不盖的话,又会被人说闲话,说咱‘门难进、脸难看’了。”
社区公章权限多大?律师:大多没有法律效力
4月27日下午,桥口社区的王女士来到社区办理证明,内容是证明她是其公公婆婆的儿媳,以及家中房子是危房。原来王女士的公公婆婆已经去世,留下的平房是三间危房,已经无法居住。为了租住公租房而来此办理证明。“有些证明是部门为了防止造假情况的出现,因此让更了解居民情况的社区来盖章。”社区书记金林雪说。
而对于父子证明来说,其用在不同的场合,起作用也不一样,尤其是涉及到财产、遗嘱之类的事情时,通过社区进行一次“认证”也往往能更让人放心。
社区公章成了“万能章”,什么证明都盖,可是这些证明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翟秀娟。翟律师告诉记者,虽然社区公章盖的证明不少,在很多事项办理中可能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但是在法律面前,大部分是没有什么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了问题,这些证明很可能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以亲子关系为例,这只能由医院和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而一旦盖错了章,社区是否又要负担一定的责任呢?翟律师表示,目前很少有因为社区的证明原因而追究到社区责任的,除非社区有故意做假证明的情况。
公章“瘦身”归还的不是权利而是责任
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社区公章之所以越盖越多,主要是一些部门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将原本属于自己负责调查、核实的工作程序转嫁给基层社区承担,甚至美其名曰“权力下放”。
有社区干部认为,这既不合情合理,也增加了社区负担。社区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儿,这个理部门不可能不知道,既然如此仍将证明丢给社区,多少就有点推卸责任的意味。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源头,单纯从居委会的角度很难改变,还需要有关部门能承担起本属于自己的责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呼吁为社区公章“减负”,有些地方更是规定了公章使用的范围、权限,不失为一种探索。然而除了给公章适用范围画圈圈,更应该让社区能够硬气起来。居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不是权力部门的下属单位,不应该被权力所绑架,在面对不应该自己出的证明时社区要有拒绝的权利。将部门的责任归部门,将社区的权利还给社区,也省去了居民办事时的成本,居民少跑路,社区也能节省了精力以更好地服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