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驾驶人”将被派出所约谈

2015-06-12 11:01:00来源:德州晚报作者:

  本报讯(记者孙良玉)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我省已将18.3万名涉及酒驾、毒驾等情形的驾驶人列为“严重违法驾驶人”,并纳入基层派出所教育管理。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这也意味着今后开车“再任性”,将会被派出所约谈。

  据悉,我省当前驾驶人数量达2322万,居全国第二位;机动车保有量2370万辆,也居全国第二位,全省有9个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4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山东省道路交通严重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办法》,并于5月1日起全面实施。

  该《办法》规定,一年内有酒后驾驶记录的;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本计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本记分周期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且有单次记6分以上记录的;一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五类驾驶人属“严重违法驾驶人”。

  此外,对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安机关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将违法驾驶人安全管理纳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工作范围,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教育管理。据了解,该《办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记者了解到,在教育管理期间,公安部门将主动采取措施,与驾驶人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定期走访约谈,对严重违法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教,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基层组织和家庭成员共同参与;交警部门每周向违法驾驶人发送教育提醒短信,每半年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警示教育或集中教育培训。《办法》还规定,违法驾驶人列入教育管理的周期为一年。对列入教育管理期满的违法驾驶人,由县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牵头,治安、禁毒等部门参与,及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作出继续列管或解除列管的评估结论,于列管期满前一周内书面通知居住地派出所。对于1年列入教育管理期满后,这些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如仍未过关,驾驶人还将继续纳入属地派出所和治安部门的日常教育管理。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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