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发布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调研报告

2016-09-07 11:10:29 来源:德州广播电视台 作者:申宸

  “十三五”是我市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五年,也是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五年。

  为科学编制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老龄办积极协调发改、民政、司法、财政、人社、住建、文化、卫生等部门,同时调度各县(市、区)摸清基数底数,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研,日前调研情况报告发布。

  报告提到,“十三五”期间,我市老年人将享一系列优惠政策。到2020年,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从90岁以上扩大到80岁以上,每人每年500元以上;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十三五”期间,我市争取协调所有困难老年人能够解决廉租保障住房问题,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也都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2030年前后 60岁以上老年人达200万人 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

  报告指出,我市已于1995年与全省同步先于全国(2000年)5年进入老龄社会行列。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60岁以上老年人94.67万,占到总人口的16.26%; 岁以上老年人达到8010.24万人,今后一个时期正处在快速老龄化阶段。

  据测算,到2020年,德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18.3万人,占到总人口的19.86%(按届时全市总人口为595万的控制规模);之后则进入加速老龄化阶段。2030年前后,全市将迎来本世纪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届时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200万人,占到总人口的30%左右,进入一个高度老龄化的平台期,并将一直持续到本世纪末。

  2020年 80岁以上老人都享高龄津贴 每人每年500元以上

  报告指出,我市将逐步提高三项养老补贴标准,确保落实到位。高龄津贴制度逐步提高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年500元以上。同时扩大范围,从现在的90岁以上扩大到80岁以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按照同等比例提高补贴标准。

  老龄生活补贴发放逐年扩大范围,提高标准。除了财政发放的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外,组织有条件的社区、村实行为本辖区内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的制度。

  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

  “十三五”期间,市县财政将继续投资对公立养老机构进行重建扩建,初步谋划五年内建设健康养老服务重大工程共计14项,预计项目总投资近50亿元。逐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模式。

  到2020年,全市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的目标。

  “十三五”期间 所有困难老人解决廉租保障住房

  报告指出,不断完善贫困老年人救助体系,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以民政部门为主,高度重视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纳入。住建房管部门高度重视困难老年人廉租房保障工作,“十三五”期间争取协调所有困难老年人能够解决廉租保障住房问题,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

  报告提出,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取得实质性进展。增强社区照料功能,在市县两级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为城镇困难、空巢独居、有特殊贡献老人以及高龄独居等对象提供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到“十三五”末,实现全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到“十三五”末,接受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和居家养老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达到80%以上。逐步改善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老年人心理关爱列入重点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强老年人维权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拓展服务项目,让老年人享受更多的社会优待,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全面保障老人合法权益,市老龄办将联合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维权站点对涉老案件的及时处理和舆情掌握职能。

  我市还将老年教育和心理关爱服务列入重点发展项目。谋划老年人心理咨询疏导工作,一方面在市县医院设立专门心理矫治科,专门研究针对老年人心理问题疏导和咨询工作。积极与妇联等部门联合,积极筹建以志愿服务为主体的“爱心咨询室”,重点做好对病残、空巢、临终等老年人的心理关爱工作。(通讯员申宸)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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