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级文明村镇、单位、社区评选启动

2019-12-02 09:18:00 来源:德州日报 作者:王秀青

  11月27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2019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活动。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推荐新增市级文明村镇624个、文明单位25个、文明社区16个。

  通知要求,推荐对象必须分别获得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荣誉称号两年以上。其中,市级文明村镇推荐对象应向村一级重点倾斜,乡镇所辖行政村60%以上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的标准,方可申报市级文明镇(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村镇优先考虑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要注意行业间的平衡,防止出现同行业扎堆申报现象。推荐对象应尽量向基层倾斜,提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的比重。新申报的市级文明单位中,基层单位数量不得低于30%。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予以推荐。在上报前必须广泛征求其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此外,将对2018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进行复查。对能够保持标准,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的,确认其荣誉称号;对工作明显滑坡或发生重大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对因重划、重组、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名称及结构的,注销其荣誉称号。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因故注销的村镇、单位和社区,按“撤一增一”的原则,在分配名额之外递补。

  各县市区的推荐和复查报告与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申报表、复查表等相关材料,于12月13日前报市文明办。

初审编辑:蒋丽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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