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害案中性侵案占比超40% 德州中院通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情况

2020-06-01 11:58:01 来源:大众网德州·海报新闻 作者:徐付彪 张群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6月1日讯记者 徐付彪 通讯员 张群)6月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与共青团德州市委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

  会上通报了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德州中院依法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奸、猥亵)占未成年人被害案件总数的比例较高:2015年共受理未成年人被害案件50件,其中强奸、猥亵儿童犯罪22件,占比44.90%。2016年共受理未成年人被害案件60件,其中强奸、猥亵儿童犯罪24件,占比40%。2017年共受理未成年人被害案件57件,其中强奸、猥亵儿童犯罪32件,占比56.14%。2018年共受理未成年人被害案件16件,其中强奸、猥亵儿童犯罪7件,占比43.75%。2019年共受理未成年人被害案件18件,其中强奸、猥亵儿童犯罪10件,占比47.6%。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每年都超过四成。针对这种现象,德州中院依法对性侵害儿童的犯罪被告人全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不适用缓刑,切实保护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通报提到一起典型案例,德州中院二审审理的崔某某犯猥亵儿童罪案是一起幼儿园教师“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件,受害人是留守儿童,被告人崔某某系幼儿园教师,最终崔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对被告人采取从业禁止措施。德州中院对这些利用特殊身份的犯罪重拳出击,严厉惩治,被告人全部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同时,被告人被从业禁止。

  此外,为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有效震慑犯罪,2018年德州中院向全社会发布了《少年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德州法院惩治校园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六大案例》(2016-2017年度),深刻剖析了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犯罪经过、阐释了裁判结果以及案件的典型意义,其中五件是由两级法院审理的校园性侵害典型案件。凝聚了社会共识,有力震慑和预防潜在的犯罪行为。

  五年来,德州两级法院坚持综合预防呵护儿童成长,运用线上和线下双管齐下,共举办法制宣传进校园、少年模拟法庭等法制宣传活动300余次,普法人数十余万人次,切实提高了青少年及其家长的防范性侵害犯罪意识。同时,德州中院还以案件为牵引,及时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依托德州学院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资源积极开展性侵害儿童案件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

初审编辑:朱学勇

责任编辑:祁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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