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朱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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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来自德州市政府的消息,《德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正式公布,分别为《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21-2025)》。
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承办《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事项,总结“十三五”期间德州市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明确未来五年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市大数据局负责承办和编制《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21-2025)》,科学谋划德州市“十四五”期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思路和工作重点。两项决策的的计划提交审议时间均为2020年12月份。
据了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公众参与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凡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均应当组织公众参与。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并报市委研究同意。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事项,应及时报请市政府对目录进行调整。决策具体承办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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