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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德州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房管中心、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2021年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鲁建住字〔2021〕1号)要求,结合各县(市、区)计划上报情况,现将全市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予以公布。
请各县(市、区)根据年度计划和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抓好项目推进,尽快完善棚改项目手续,尽早达到开工条件,提高棚改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加快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附件:1. 2021年德州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表
2. 2021年德州市棚户区改造开工项目清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1. 2021年德州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表
附件2. 2021年德州市棚户区改造开工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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