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

2021-06-11 20:22:08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君 实习生 孙慧颖 德州报道

  6月11日,德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德州市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德州市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如下:

  一、落实市公安局局领导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定市公安局局领导每人联系服务一个重大项目,开展联系服务工作,了解掌握项目情况,解难题、多服务、办实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二、推行“110”再快一分钟。优化接处警模式,在市县两级中心城区全面推行以特巡警为主,“扁平化指挥、网格化布警、一体化巡处、规范化处警”的动态处警工作新机制,切实提高接处警效率,做到“以动制动、以快制快”,全面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有效震慑犯罪,全面压降发案。

  三、推进“无人警局”建设,方便群众自助办理业务。各县市区分别建设1-3处24小时无人警局,可实现户口迁移申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打印、临时身份证打印、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办理进度查询、驾驶证违法查询、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换(补)领行驶证受理、驾驶证遗失补证、损毁补证受理以及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等至少20余项业务,进一步推动公安服务向基层和社区延伸,实现更多公安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

  四、简化优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建立出入境管理12367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出入境证件办理咨询投诉服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供周六办证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及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群体提供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上门办理服务;60岁(含)以上老人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照片。

  五、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持续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六、开展经侦“讲师团”进企业。组织业务优秀经侦民警成立“讲师团”,到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对银行、保险公司等重点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联合税务部门到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财务记账、纳税申报等方面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企业经济活动保驾护航。

  七、推动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经验,制定完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建立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开展为期6个月的扫黑除恶涉案财物处置攻坚行动,及时准确依法处置涉案财物,保护群众合法利益,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八、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行动、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等专项行动,形成强有力的打击震慑。

  九、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公安机关问题,实行案件化办理,常态化落实对群众信访问题7日内程序回复、2个月内给出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确保群众信访问题件件有答复。

  十、多措并举治理电诈,解决群众“防骗难”。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大力向群众推广各类反电诈APP,全面加强劝阻预警,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推进“断卡”行动,开展“无诈社区”创建。

  十一、开展“团圆”行动。公布信息采集点,强化信息采集比对、社会宣传和犯罪打击,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努力让更多的失踪被拐儿童回家团圆。

  十二、开展“扫毒害、创平安”活动。加强农村毒品问题治理,强化“禁种铲毒”工作,开展“禁毒宣传进农村”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毒品治理。

  十三、严格规范交通违法处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持续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强“包容”执法,实行轻微违法警告教育,即时提醒高频违法,督促及时自行纠正。

  十四、拓展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结果网上查询基础上,推进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群众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进一步畅通事故处理告知服务渠道,提高事故处理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十五、推行车驾管“全天候”服务。对大宗、集团车驾管业务开展休息日预约集中办理;选拔考录一批AB本考试员,推行周末加班考试,提高考试效率。

  十六、优化城区停车路段设置,缓解“停车难”。在城区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

  十七、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优化提升。对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进行优化提升,解决城市平面交叉路口信号灯配时不科学、信号灯与标志标线配合设置不协调和人车冲突等问题,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治理能力。

  十八、推进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置。高速公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通过视频和电话指导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安全合理摆放警示标志、固定证据、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告知至指定收费站、服务区进行处理,符合快处条件的事故,现场使用交管“12123”快速处结;在京台高速齐河执法站推行一体化服务,对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路政及救援服务进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

  十九、开展户籍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开通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为行动不便、病残群众提供上门办理服务;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对人才引进落户人员,开辟服务绿色通道,经申请人同意,可以代办户籍业务。

  二十、健全网络安全服务保障。开通0534-2292105网络安全咨询热线电话,常态化提供专业化网络安全答疑解惑;依托德州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免费为企业网站、业务系统提供网络安全漏洞检测服务,及时发现重点单位的网络安全漏洞,并指导落实整改。

  二十一、实行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办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中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中的身份证明、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中的身份证明、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中的身份证明、娱乐场所备案中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中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校车驾驶资格认定(许可)中的身体条件证明等9项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十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12389、0534-2292207,邮箱dzsgaj12389@163.com,开放警务督察部门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最直接渠道,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畅通群众诉求通道。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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