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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斯潼 见习记者 贾甜玮 德州报道
5月17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桑青详细解读《德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中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措施。
对获得德州市职业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决赛前3名的选手,市财政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二类竞赛决赛前3名的选手,市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前2名和二类竞赛第1名的在职职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德州市技术能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德州市五一劳动标兵”;属于35岁以下的,由团市委认定为“德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符合条件的,由市妇联认定为“德州市巾帼建功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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