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开宣判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首例洗钱犯罪案件

2022-06-30 18:38:01 来源:大众网 作者:武红鹏 武琳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武红鹏 见习记者 武琳琳 德州报道

  近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洗钱犯罪案,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案是德州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首例洗钱犯罪案件,这也是德州市2022年宣判的首例洗钱犯罪案件。

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洗钱犯罪案

  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结合德州实际,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德州市公安局等10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德州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措施(2022—2024年)》。

  德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群众,洗钱犯罪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在日常生活中,身边人要求帮忙银行转账的情况比较常见。当他人提出借用个人银行账户“走一下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问清楚钱款的真实来源及去向,面对他人以“好处费”利诱,要及时拒绝,切勿为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增强风险意识,不要因为碍于人情关系,而掉进洗钱陷阱。

初审编辑:蒋丽君

责任编辑: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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