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德州出台30条硬核措施,支持建筑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2023-02-04 19:34:00 来源:德州市政府网 作者: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建筑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未来三年,德州市将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建筑业全产业链,构筑产业新优势,为“建筑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550亿元以上,建筑业产值150亿级1家、50亿级4家、10亿级15家,新增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3家、一级资质20家,外向度超过2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5%、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达到100%。建筑产业链长度进一步拉长,三大产业园区、五大优势产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链前端规划设计、勘察勘探、咨询服务等环节及后端项目管理、资产运营、物业服务等环节发展进一步提升。

  具体措施如下:

  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NO.1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与央企国企组建“联合体”,承建我市工程项目。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总承包特级资质的,由市、县政府奖励1000万元,具体按照市与县(市、区)获益比例分级负担。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到2025年,力争3家企业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20家企业晋升总承包一级资质。

  NO.2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或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分立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由市、县政府奖励1000万元,具体按照市与县(市、区)获益比例分级负担。争取特级资质企业将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总部落户德州。上述企业迁入我市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我市人才引进政策。

  NO.3

  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通过组织推介会、设立服务机构等方式,为建筑企业开拓外埠市场搭建平台,支持骨干企业加快进入国内外高端市场。加大对建筑业产值、税收进行调度分析,特别是加强对外出施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

  NO.4

  优化生产组织方式。为市内外建筑企业、民营国有建筑企业搭建平等竞争平台,支持企业采取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参与高速公路、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建筑企业向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形成投建营一体化格局。

  NO.5

  加大科技创新驱动。鼓励建筑企业与山东建筑大学、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共建实践基地、实训中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争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模式,扩大技术应用示范和成果推广范围。到2025年,新增1—2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省企业技术中心、3—5家技术创新中心。

  NO.6

  注重人才队伍培育。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管理、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产业工人。开展优秀项目经理、建筑工匠评选活动,优先推荐申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支持企业保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技术工人,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到2025年,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比达到20%、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占比达到5%。

  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NO.7

  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的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建立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绿色建材采购机制,开展绿色建材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达到100%。

  NO.8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城镇范围内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建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具备条件的地下车库采用装配式建设。新建学校、医院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在土地出让、建设条件、规划设计等阶段明确相关要求。经主管部门认定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的,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重污染天气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期间,除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外,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不予停工;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可下调10个百分点。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5%。

  NO.9

  加大推行智能化建造。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支持优势企业研发数字化加工制造装备和智能施工机具。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应用BIM技术。到2025年,打造4—5家有影响力的智能建造企业。

  建设三大特色产业园区

  NO.10

  建设德州市现代建筑工业化产业园。在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建设集多式联运物流周转、新型建筑材料孵化、建筑材料终端产品交易及综合配套服务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低碳节能数字化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实现从前端的原材料输入、开发向终端的建筑材料产品、新能源建筑产品、装配式建筑产品的销售延伸,优化建筑产业链条内的资源配置。在土地、税收、租金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科研等企业投资进驻,打造国内规模最大、业态最丰富的建筑建材全产业发展集群,2023年一期完工投用,2025年全部建成,力争产值达到600亿元。

  NO.11

  建设齐河县钢材科技产业园。鼓励齐河县钢铁企业依托钢铁主业,围绕智能制造、智能建筑、智慧物流、智慧服务四大产业主题,发展装配式建筑、智能车库、绿色建材、3D建筑打印等,打造省内新旧动能转换标杆园区。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探索实施数字化综合节能管理。到2025年,力争产值达到600亿元。

  NO.12

  建设德州天衢新区智能建造产业园。鼓励设计、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等企业集聚发展,打造德州天衢新区智能装配式建造产业园。推进装配式建筑装备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板架合一”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体系,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发展混凝土装配式部品部件,打造省内领先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力争产值达到100亿元。

  培植五大优势特色产业

  NO.13

  培植暖通空调及安装产业。依托武城县“中建电商暖通空调全国产品供应基地”“中建电商暖通空调安装劳务基地”,培植暖通空调安装龙头骨干企业,不断提高全国暖通空调市场占有率,打造全国最大的暖通空调产业基地。到2025年,力争产值达到400亿元。

  NO.14

  培植门窗五金产业。强化“小五金、大产业,高品质、长基业”理念,整合门窗五金、门控五金、建筑幕墙结构件、消防排烟及智能通风系统、塑胶及防火材料行业企业,打造集生产组装、仓储物流为一体的门窗五金产业园区,争做国内乃至全球建筑五金行业协同发展的引领者。到2025年,力争产值达到100亿元。

  NO.15

  培植土工合成材料产业。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优化特色产业布局,引导企业集聚发展,规划建设集产学研于一体的土工材料产业园。支持陵城区牵头发起成立山东省土工合成材料工程协会。支持企业提升产品装备技术水平、加快智改数转步伐、促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打造国内最大的土工合成材料生产基地。到2025年,力争产值达到100亿元。

  NO.16

  培植电梯及安装产业。整合企业优势,促进规范运行,推动电梯整梯及零部件产业快速智能发展。发挥电梯联盟作用,建立电梯智能化制造研究机构,开发高端智能化产品,叫响“宁津电梯”品牌。培养生产、安装、维护保养专业人才,为电梯安装产业提供人才支撑,打造长江以北最大的整梯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到2025年,力争产值达到50亿元。

  NO.17

  培植人防设施等产业。发挥人防设施产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大新产品、新材料研发,提高产品竞争力。巩固宁津现有家具产业基础,培优育强,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打造“宁津家具”区域品牌;支持各类建筑设备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建筑机械科技水平;支持体育器材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拉伸拉长建筑业产业链

  NO.18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持续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开展房产交易促销活动,完善配套、优化功能、提升品质,鼓励建设绿色健康住宅,满足不同群体住房需求。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保持市场供需平衡。加强市场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全力推进“保交楼、稳民生”政策的落实。

  NO.19

  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自2023年起,新供地、新开工项目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对在建、存量项目鼓励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从土地出让、建设条件、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把关,推行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交付,逐步取消毛坯房。采用全装修的商品住房,装修费用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

  NO.20

  促进小区设施及管理提档升级。推动城市更新与片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有机结合,实现连片改造、拓宽范围、丰富内容、提升标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向居民家庭家居改造延伸,不断补齐老旧小区功能短板。筑牢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幸福德州”建设取得新实效。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打造3—5家省内一流物业服务品牌。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NO.21

  提升工程品质和施工安全。加快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持续开展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消防审验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压实压紧各方责任,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突出危大工程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项措施”,持续开展建筑扬尘防治,将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专业化、常态化辅助检查。

  NO.22

  提高建筑设计质量。支持本地企业与知名院所交流合作,开展技能教育,培养技能人才。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突出结构安全、建筑使用功能和“四节一环保”等要求,加大“四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和使用。全面落实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到2025年,新增甲级企业1—2家、乙级企业2—3家。

  NO.23

  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全市限额以上建筑工地全面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加快推动建造方式智能化、现场管理智慧化、部门监管可视化,实现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违规自动识别、扬尘自动监测,做到智慧管理、自动监测。2023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覆盖市、县主管部门和企业、项目多方联动的AAA级智慧工地应用和评价体系,达到全市“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全覆盖,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NO.24

  培育品牌企业和精品工程。培育一批质量卓越、创新能力突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的高端品牌企业,创建一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泰山杯奖获奖项目,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50个以上,创建“德州建造”品牌,打造建筑精品传世之作。建设单位应明确计取优质优价费用,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对本市建筑企业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到2025年,争创国家级奖项3—5项,省级奖项20项以上。

  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NO.25

  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推行“评定分离”方法,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和其他不合理限制。

  NO.26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德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行差别化监管。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原则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信标权重占10%以上,其他非公开招标项目及直接发包项目应参照使用信用评价结果。水利、电力、交通等主管部门也要加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NO.27

  减轻企业负担。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四类”保证金,其他投资项目凡是能够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供的,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办理社保费缓缴手续,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建筑业企业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降为1%。建筑业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程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NO.28

  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推进“政银企”战略合作,加大资金信贷支持,为企业出具资信证明,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提高授信审批通过率,提升信贷支持规模。允许建筑企业在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许可证等材料申请抵质押贷款。

  NO.29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经承发包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时不再重复审核。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NO.30

  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专业水平,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附: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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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德州市建筑业全产业链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初审编辑:李超然

责任编辑: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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