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市场监管局整顿物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营造和谐宜居环境

2020-05-08 14:57:00 来源:大众网平原·海报新闻 作者:郭颖如 李洪英

  大众网·海报新闻平原5月8日讯(记者 郭颖如 通讯员 李洪英)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物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领域健康发展,近期,平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平原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

  整治工作重点为:在小区内利用住宅、车库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执行“三公开”制度不到位,未将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共部位收益收支情况等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对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地址不符,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水、停电、停用门禁卡,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停用门禁卡。物业服务企业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擅自上调物业服务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五是物业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对使用单位的电梯做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维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

  该局成立了以价监科牵头的六个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小组,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全县50多个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对小区内利用住房或车库无证无照的13家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16个小区的电梯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14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自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局还收到县委物业管理领域专项巡察组的督办单12份,督办事项涉及20余家物业企业。执法人员对督办事项所涉及的物业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对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前期调查发现,物业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违规收取公共用电电费、高层用水二次加压电费、出入车牌录入系统管理费、公共服务费等。

  截至目前,已对17家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物业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1家物业企业因违规收费下达《限期退款通知书》,退还所管理的五个小区业主的多付价款40.6万元。

  下一步,该局对涉嫌价格违法的物业企业,一方面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取的价款,另一方面将对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初审编辑:朱学勇

责任编辑:翟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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