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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再爽约 年内或出台无望

2015-05-25 17:04:00 作者: 来源:华夏时报

      原标题:《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再爽约 年内或出台无望

      数度难产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下文简称“新版《办法》”)的出台或与今年无缘。

      “我个人看来,新版《办法》今年年内出台的可能性不大。”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推翻了此前新版《办法》将于年中出台的预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4月底向商务部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的报告》,但至今未收到回函。”苏晖称,“新版《办法》出台暂无时间表。”

      苏晖认为,交通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虽有政策条文出台,现实中却难以落地。作为相关政策,《指导意见》束之高阁阻碍了新版《办法》的出台。而此前业界广泛讨论的厂商与经销商利益纠葛、《办法》与上位法《反垄断法》的冲突、牵涉多方的利益博弈等问题也均未找到良好的解决途径。

      此外,另有接近汽车行业政策决策层人士透露,有关部门希望政策能在今年年底前出台,但实施细则还未列上议事日程。如此看来,即便新版《办法》能够出台,面世的时间节点最早可能也在年底,而在多方利益博弈及复杂现状之下,很有可能会拖到明年。

      政策连环扣

      先后被推上舆论制高点的新版《办法》与《指导意见》曾给业界带来幻想,二者若能双剑合璧,则汽车生产厂家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将被进一步削弱。汽车售前、售后环节均有望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环境。

      在现行《办法》规制下,汽车维修依然维持特许经营制,只有特许经营的4S店才能通过主机厂拿到原厂件。此外,4S店不能通过整车厂以外的渠道,直接拿到维修、保养零配件;而非授权汽车维修店,也无法获得原厂件和维修技术信息。许多非原厂件的零部件由于没有通过主机厂的“正规渠道”进货,都被冠以“副厂件”、“水货”甚至“假货”的名号,无法像欧美国家那样自由流通。

      而在今年2月,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要求,汽车生产者要建立完善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新车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意见稿》一旦实施,汽车售后服务被厂家和授权经销商垄断的现状将被打破。

      “《意见稿》是推动《指导意见》有效落地的第一个实施细则。”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机动车管理处原处长渠桦曾如是说,“《意见稿》在发布之前,已经征求相关部委的意见。目前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之后根据收集上来的意见进行汇总及讨论形成最终稿。”

      此外有分析认为,《指导意见》打破了汽车维修配件和维修技术垄断问题,也意味着打破了4S店的既得利益,在具体执行中谁是监管主体、能否做到有效监管是一大问题。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王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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