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同命不同价”!德州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04-09 11:57:29 来源:大众网德州·海报新闻 作者:徐付彪 王文佳 张群

德州中院“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德州4月9日讯记者 徐付彪 见习记者 王文佳 通讯员张群)4月9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德州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做了统一,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决了城乡居民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的问题。

  《意见》适用于德州全市法院管辖的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各类民事案件。根据《意见》内容,对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2020年度的赔偿标准按照《2019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29元执行;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2020年度的赔偿标准按照《2019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731元执行。

  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意见(试行)》全文.pdf(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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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祁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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