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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王文佳 张树鑫 德州报道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动“枫桥经验”深化落地的重大举措,做好民间矛盾纠纷和适用于调解的治安案件调处工作,7月3日上午,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与德州市德城区司法局举行德州市德城区警情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
兰善文和于志新共同为德城区警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德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兰善文,德州市德城区副区长于志新等与调解员共同参加了此次仪式。仪式现场,兰善文和于志新共同为德城区警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参加仪式领导合影
据了解,德州市德城区警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接收由公安机关移送的警情纠纷案件,调解员对纠纷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纠纷,及时受理并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主要受理德城区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包括公安机关依法受理的符合调解条件的治安案(事)件;公安机关在办理轻伤害和认罪认罚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民事赔偿、退赃退赔部分需要调委会介入的;经评估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民事矛盾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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