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实施百日显成效:德州市德城区“冲动型离婚”减少、离婚登记同比减少约20%

2021-04-16 21:30:32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君 史蕾 杨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君 实习生 史蕾 通讯员 杨涛 德州报道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政策正式实行。按30天冷静期推算,1月1日申请离婚的夫妻,2月1日起进入30天办理期,办理期内未办理离婚的,视为自动撤销。如今,离婚冷静期实施已超百天,在德州市主城区效果如何?4月16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进行实地走访。

  比以前忙了,现在接待办理离婚需要见两次面

  16日上午9时许,德城区婚姻登记处大厅内颇为热闹,3对新人在办理结婚登记,众人脸上皆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为保证隐私,婚姻登记处专门将离婚登记区设计在二楼,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登记室通常屋门紧闭。相对于大厅里的热闹,这里十分安静,办理离婚的夫妻双方大都全程没有交流。

  “第一次来登记处办申请,领取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30天冷静期过后,再来办理审查登记,领离婚证。”德城区婚姻登记处主任杨涛介绍:新规实行后,最大的变化就是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即时即办,夫妻二人需前往婚姻登记处两次,“冷静30天,真的决定了,第二次再来领离婚证。”

  尽管离婚新规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但因元旦假期,德州市德城区等各婚姻登记处于1月4日才正式开始接受市民的离婚申请。以30天冷静期推算,1月4日申请离婚的夫妻,需要在2月4日才可以正式办理离婚。这也就意味着在1月,德州市离婚人数统计为零,仅有申请离婚人数的相关统计,杨涛说:“每天平均有10多对夫妻前来申请。”

  这也意味着婚姻登记处每日接待离婚夫妻人数的增加,“夫妻大都了解新规,但之前离婚只需要来一次,现在需要两次,业务量与之前相比更多了。”杨涛表示,随着新规普及度的提高,日接待量多了但并不意味带来相应的忙乱。

  “截至4月16日,德州市德城区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674对,成功办理离婚的207对。”杨涛介绍道。他认为,从这个数据来看,离婚冷静期对降低离婚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逾期需重新“冷静”,日办理量尚无数量限制

  据统计,1月1日—3月31日,德城区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离婚登记107对,其中申请离婚对数139对。受节日效应的影响,假期前后的一两天往往是离婚办理高峰期。据悉,平日里日均接待10余对离婚夫妻,在节假日前后的一天数量能增至两倍。

  值得指出的是,离婚申请还有其时效性。“夫妻可以在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前来办理。如果超出30天的‘办理期’,则申请作废,需要重新进行‘离婚冷静期’。”杨涛说。以3月16日申请离婚的夫妻为例,申请成功后,夫妻可以在4月16日之后的一个月内前往辖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

  “人数上并没有限制。”针对国内个别地区出现的离婚预约“一号难求”的情况,杨涛表示,德州并不会出现类似情况,“我们虽然采取了办理业务预约登记业务,但对离婚人数没有限制。只要是我们工作能力之内的,都会尽量办理,不会出现让市民多跑路的现象。”

  功效如何?冲动性离婚有所减少,但长期效应仍需时间检验

  那么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效果如何?

  根据统计,2020年办理离婚登记1899对,平均每月158余对。而2021年,受离婚新规影响,该区1月离婚数为零,2月尚不足百对。“目前来说效果是有的,但效果如何还需要时间检验。但初步感觉,离婚人数比以前要减少约近20%。”对比多年的婚姻登记工作感受,杨涛如此说道。

  “离婚冷静期对于减少冲动型离婚将起到明显效果。”杨涛说,离婚新规施行以前,不少夫妻往往一时冲动而前来离婚,甚至连子女、财产问题也都是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协商,如今类似情况鲜有发生。

  “短时间内的数据尚不明显,并不能准确反映新规实行带来的具体影响,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后,政策带来的变化或许会初步定型。”德城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调解员王兴敏认为,离婚冷静期虽能减少冲动型离婚,但其深层次的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检验。据了解,2020年,该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共“劝和”离婚夫妻167对,调解成功率46%。

  在王兴敏等人看来,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将有利于婚姻调解工作的开展。“不少夫妻情绪激动,当场就要离。现在他们知道第一次来也离不了,反而让他们能更加理性、心平气和地去接受调解。”王兴敏说。

  但凡事也不能强求,王兴敏告诉记者:“不少夫妻是卡着点来的,冷静期过后两三天他们就来,大部分铁定是离。”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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