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调解矛盾 德州德城区法院实施调解员嵌入模式

2022-05-11 17:42:30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冉 见习记者 贾甜玮 德州报道

  近日,德州市德城区法院通过调解员嵌入速裁团队模式,快速化解一起矛盾冲突,使纠纷止于诉前。双方当事人对嵌入审理团队的调解员李伟的工作表示感谢,并为其送上锦旗。

  原告王某某将其工作单位起诉至德州德城区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其因工伤产生的相关损失。承办法官王敏了解具体案情后,为快速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使原告及时得到赔偿,将案件指派给了嵌入审理团队的调解员李伟对案件进行调解。李伟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并不断给用工单位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单位同意支付王某某相关费用。在调解员李伟的督促下,单位已将相关费用全额支付,案件顺利在诉前化解,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功能,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德州市德城区法院积极响应号召,探索诉源治理纠纷化解新模式,结合城区社会治理实际,创新速裁团队“1+1+1+1+1”工作模式,即组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配置,引入有热情、负责任的基层群众成为人民调解员,同时将审判经验丰富的退职院领导、退额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嵌入审理团队,实现调解员坐班制。当事人立案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通过内网推送案件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指派给团队固定的调解员。调解员收到案件后,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对法律问题及时与法官沟通,充分发挥法官的主导性和调解员的能动性,法官释法明理、调解员双向沟通,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用平和的手段解决纠纷。对诉前调解成功案件,通过调解员在调解平台推送和解协议,由当事人及调解员三方签字后息诉,或由法官出具调解书;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转入审理程序进行审判。

  下一步,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速裁团队和调解员作用,将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有序衔接,促使纠纷化解在诉前,打造新时代基层法院诉源治理新样板,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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