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开区中小学去行政化 28名校长评定职级

2016-12-09 09:51: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秀波

  大众网德州12月9日讯记者 王秀波 通讯员 王立青)2016年11月以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在德州市首开先河,31名中小学校长经过紧张严格的系列考核,最终有28名校长被认定职级,其中高级校长6名,中级校长13名,初级校长9名。自2017年1月份开始,这28名校长将被纳入全区校长职级动态管理,同时按评定的职级享受相应待遇。

  该区校长职级改革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列入校长职级制度实施范围的学校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现任校长的行政级别继续保留,实行档案管理。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副校长一般由校长提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学校聘任。校长职级分四级九档,即特级校长(分一档)、高级校长(分一、二、三档)、中级校长(分一、二、三档)、初级校长(分一、二档)。

  为加强校长职级管理,该区制定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管委会成立了校长选聘和职级评审领导小组和职级管理办公室。实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校长后备人才库。实行中小学校长聘期制,规定每个聘期3年,特级校长或特别优秀的高级校长,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完善中小学校长遴选机制,新任校长从具备校长任职资格的报名人选中通过公开遴选,择优聘任。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校长聘期内以学年度考核为主,包括工作业绩、专家评定、民主评议、主管部门评议、办学满意度测评,并确立“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实行评级晋档制度,规定了校长晋级升档的具体要求,并根据校长任期内考核、问责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使职级有升有降,充分调动校长工作积极性。实行中小学校长交流制度,规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校长,评定高级及以上校长职级,应当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2年以上任职、任教的经历。实行“安全?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校长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误出现校园安全事故或严重不稳定因素,取消相应年份的评级晋档资格。任职期间工作明显落后的,将取消相应年份的评级晋档资格。完善校长培训机制,采取专家辅导、外出研修、课题引领、挂职交流等多种方式强化校长培训。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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