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德州张冉
7月31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联合启动“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再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保川主持会议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有关悬赏保险机制的提问。
会上,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东,人保财险德州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冰分别讲话,双方就启动悬赏保险机制达成协议。同时在座谈中一致同意,在保险人交纳的保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法院的执行救助基金,救助那些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为什么要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
执行难、难执行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瓶颈,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查,这也导致法院一些判决“落空”。执行悬赏能够极大程度上动用社会力量,形成对法院“查人、找物”的有力补充,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申请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相关悬赏费用,或者由于悬赏金额较低,在社会上影响有限,没有发挥出悬赏的效果,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能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具有悬赏金额高、社会影响大、震慑力强、发布渠道广的特点。
“执行无忧”是什么?
“执行悬赏保险”是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后,人民法院通过微信、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保险期间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下落线索的,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悬赏金,申请执行人即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悬赏金给付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将悬赏金赔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悬赏保险的具体收费标准?
1.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例如:执行案件的未执行标的额为50万元,申请执行人自定的悬赏比例为5%,最高悬赏金额为2.5万元,那么保费则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即2500元。
执行悬赏保险的保险人怎么赔偿?
1.提供财产线索的,悬赏金即赔偿金额为执行到位金额×悬赏比例。例如:执行案件的未执行标的额为50万元,申请人自定的悬赏比例为5%,举报人提供了一条财产线索,案件因此执行到位20万元,那么悬赏金即赔偿金额为20万元×5%,即1万元。
2.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法院找到(实际控制并拍照)被执行人,赔偿金额为公告承诺的悬赏金额。
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计算奖励额度。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的,奖励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如何进行悬赏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举报方式多样,例如:来信、来访电话、微信平台举报。对举报人的信息,我们将严格予以保密,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情况下向举报人核查信息。在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时,一律不公开举报人个人信息。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严肃处理。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0534-2298107 18653460176
人保财险:18653490005 13853498832
温馨提醒
存在下列情形的举报人,不能获得执行悬赏金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举报人不能获得奖励;
2.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7.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事前发现的不予赔偿,事后发现的收回赔偿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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