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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君 通讯员 赵庆川 德州报道
4月24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不定期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群众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时间和范围
4月25日6:30—12:00,除“应检尽检”和已纳入定期检测人员以外的经开区常住居民、流动人口。
1、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以不重复检测。
2、经开区所辖企业、建筑工地、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等“应检尽检”人员和定期检测人员由所在主管部门或单位按照原有采样渠道进行采样,不再重复检测。
二、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辖区居民要按照所在镇街、社区统一安排,在居住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全程佩戴口罩,在属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等待时“一米线”、采样时“3米线”,正确佩戴口罩,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
3.为避免因新冠疫苗污染导致结果偏差,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48小时后及时采检。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对接。
5.核酸检测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履行备案审批手续。
6.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各级各单位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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