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罚不免责 德州宁津应急局出台免罚清单为企业“减负”

2020-11-05 14:57: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冉 通讯员 徐国金 德州报道

  近日,德州市宁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山东蓝德健身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执法人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15天整改完毕,并将随身携带的《安全生产法》分发给企业工作人员。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完整记录的,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但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宁津县应急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执法人员认为该企业同时满足“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四个条件,可属于不罚情形。包括山东蓝德健身科技有限公司在内,宁津县至今已有20余家符合政策的企业因此受益,涉及金额约17万元。

  但是,免罚不等于免责。对存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企业,宁津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警示告诫、政策辅导、行政建议、专家上门、技术帮助等方式,加大指导,责令其及时纠正。后续还会加大对轻微违法企业整改情况的跟进,严格复查验收轻微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违法情节严重、再次发现同一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刚性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免罚规定的适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振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据悉,宁津县应急局今年以来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积极开拓针对疫情期间对企行政执法的新举措,根据《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6月9日编制了《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共列出了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13项。

  据了解,宁津县这次推出的1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主要是一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度类、教育培训类等能够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且这些违法行为不容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适用《目录清单》,也会要求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任务要求,对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非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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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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