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宁津一人被行政拘留!

2022-03-12 15:30:01 来源:宁津公安 作者: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11日,宁津县某快递公司负责人任某拒不执行宁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对快递物流行业全体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的要求,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宁津县公安局给予任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宁津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1日

  

警方提醒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初审编辑:黄新

责任编辑: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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