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 宁津县打造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智库 创新办案模式 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2024-05-07 19:57:00 来源:海报新闻 作者:常鑫凯

  海报新闻记者 常鑫凯 德州报道

  5月7日,宁津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第四场“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田华就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依法履职、平等保护、营商护商的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中,以“四大检察”为轴心,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结合点,打造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智库,创新“检察官+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办案模式,借智借力确保涉企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为优化宁津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检察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扛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

  坚持发展经济、突出工业、服务企业、尊重企业家鲜明导向,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重大涉企案件5件,联系走访企业30余家,扎实推进“一把手优化营商环境”项目,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检察服务。把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对检察工作评价和司法办案评价体系,强化“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保民生”意识,树牢“每一名干警、每一件案件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到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立足司法办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检察支撑

  以办案促合规经营。围绕“一金一木”产业特色,服务电梯、健身器材、实木家具等企业品牌保护需求,开通民营企业法治诉求直通车,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50余条,提出合规整改建议76个,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的效果;以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涉及“一金一木”产业发展的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建立完善宁津县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检察工作站运行机制、硬件设施,推动工作站实质化运行,营造保护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以监督促行业治理。以推动源头治理为着力点,从类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5份,帮助企业排查风险点12项,防范类似案件反复发生,促进行业治理、系统治理、诉源治理。

  坚持能动履职,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传递检察温度

  规范制定办案指引。在总结司法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常见、多发罪名监督评估指引》,立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职能,明确“依法打击”和“平等保护”两大重点,对六大类常见、多发罪名,从政策指引、理念引领上强化指导办案,树立谦抑审慎、规范文明的办案理念,以法治方式落实政策、保护权益;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民营企业专门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快速受理机制”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制,实现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研究制定《均衡分案、结案管理办法》,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办结的各个节点同步开展监控管理,实现均衡受案结案;持续深化检企共建。深耕密植“检企联络平台”,走访企业43家,开展“订单”服务3次,收集意见需求20项。通过“沉浸式”探企走访、“零距离”对接服务,以“私人定制”的“检察处方”用心解决企业“难点”“痛点”,有针对性地出台服务举措,用司法力量提振企业家信心。

  深化沟通协作,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大合力

  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机制。完善定期会商、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站等机制平台,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4次;加强涉企案件行刑衔接。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宁津县涉案企业合规互认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进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加强行刑衔接、协作配合,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主体。

  下一步,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检察护企”等系列专项行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宁津实践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初审编辑:徐付彪

责任编辑:马宝涛

相关新闻